2025不去会死读后感(锦集13篇)。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你有什么体会呢?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活着》读后感8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不去会死读后感 篇1
《活着》这本书我已经读了不下5次,但是每次看都给我不一样的感受。最近心血来潮又重新的去翻看了一下这本书,更是有了和以前不一样的理解。
这次我把自己带入到整本书里,以自身为福贵来体验他这一辈子经历的酸甜苦辣。
一开始,他还是快乐的。自己是有钱人家,家里的资产足够让自己生活美满,又有一个好的媳妇,衣食无忧家庭美满。但是随着事情的发展,开始沾染赌博恶习,把家里给败光了,老父亲也因为此事气死。为了赚钱开始放下富裕人家的架子,脚踏实地的赚钱。后来为了给母亲买药而不幸被抓去当兵,一走就是好几年,回来的时候母亲已经去世并且大女儿还不会说话,给予自己的双重打击。
再后来在自己与妻子的努力下,生活慢慢回升,随着国家政策,也开始过上差不多的生活,孩子也上了学女儿也嫁了人。
但是妻子的身体越来越差,只有自己更加努力才能撑起这个家。
再后来儿子为了帮助别人不幸献血而死,儿子死了没多久妻子也跟着去世。大女儿生了个儿子但是难产大出血也死了。再往后突发情况使女婿遇难致死,小孙子又吃东西闷死。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与一头年老的牛。尽管这头牛时间所剩无几,但福贵有着仁爱之心,毅然决然的买下了他,让这头牛陪自己度过这下半辈子。一头牛一个老人,对着过往的人,讨论着自己年轻到现在的故事。对这个世界这个社会已经释然的情怀是我学不来的,但同时我也理解到了像他这样经历的人恐怕也对任何事不抱有任何的'想法了吧。只剩自己与一头畜生,快乐并潇洒的活着。
看这一遍的感受就是压抑,置身于事里,太多的事能让福贵喘不过来气,但是他并没有放弃,并没有被生活所打败,尽管身边的所有人都离开了,但是他并没有失去对生活的期待。他依然而然的好好活着,生活虽然艰苦,但是自己有个非常好的心态。他已经看淡了所有的生活,什么事都已经不能再让他痛苦。我想这就是难过的事经历多了已经自我免疫了吧。问世间能有几人像他这样,如此大度如此潇洒。尽管世间把莫大的疾苦给予我,但我仍然笑着活。
不去会死读后感 篇2
无意中看到了一个普遍却富有深意的书名,《活着》。余华所作,文章主要叙述了福贵的一生,如何从一个浑浑噩噩的少爷,到一个持家的丈夫,最后亲人离去,与牛共度余生。文章所给我的震撼不只是跌宕起伏的情节,更是它背后深沉的情感。活着的意志,是福贵身上唯一不能被夺走的东西。
活着,不就是为了快乐吗。这是福贵年轻时候所想的。赌博差点毁了福贵年轻时的一切,他想着下次一定能赢,却忘了他背后的人,苦苦挽求并深爱着他的家珍,恨铁不成钢的父亲,还有年幼懂事的凤霞。对他而言,吃喝嫖赌就是快乐,而活着就是为了快乐,整日无所事事浑浑噩噩,他毁了家,家产被他败光了,父亲的死可以说也和他有联系,妻子被丈人带走。靠着租的田地,也算是慢慢过上了平淡的生活。快乐,或许当他过上了这种平淡朴素的生活时,才知道什么才是活着的快乐。活着是为了快乐,但不只是为了快乐。
活着最大的痛苦,莫不过看着亲人离去。从军队里跑出来后,福贵翻山越岭总算是回到了家,他以为平淡安定的生活终于可以回来了。可却不知真正折磨已悄然而至,刚回来不久,母亲便撑不住了。为了让儿子上学,下了狠心把女儿凤霞送给别人家。虽然后来还是接回来了,但却使凤霞再别了美妙的嗓音。儿子有庆,在抽血时被黑心医生抽走了命。这可以说是晴天霹雳,几近让福贵放弃了活着的希望。慢慢的,福贵一家人慢慢地适应了下来。好的是凤霞终于也是找到了归宿,就在喜得孙子时,噩耗再次传来,凤霞难产死了,没过多久妻子家珍撑不下去了。后来,福贵和孙子苦根相依为命,作为长辈,对孙子一定是疼爱有加,可正是这个疼爱,成了孙子离世的祸因。在孙子发烧的时候,福贵心疼,煮了一大锅豆子,对于孙子苦根而言这一大锅豆子是十分难得的,令人们想不到的`是,苦根因此撑死了。
世间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此吧,亲手埋葬了自己的亲人。对于失去了一切的福贵来说,唯一的意志就是活着吧,最后的晚年他只想和身边的老牛慢慢地走下去,活下去,没有痛苦地离去。正如文中的那句话。
不去会死读后感 篇3
读这本书前,就知道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其实,我也只是需要一个悲伤的理由。但是,读到有庆死的时候,我真的很伤心。难以置信那个纯真的善良的少年,每天不辞幸劳的赤脚在学校和家之间飞奔,只为给两只羊喂草,自己吃不饱却从不忘记给羊儿喂草,他居然因为救人献血,活活被抽血过度而死!无知又善良的孩子,怎么不让人心疼?再也看不到那在乡间飞奔的身影,怎么不让人揪心?中年丧子怎么能不痛?!可是还是要活着呀!主人公富贵就这样一个个送走了所有他爱的人,夕阳下,白发苍苍的老人富贵和同样苍老的一头叫做富贵的牛,相依为命,渐行渐远。
就这样,薄薄的一本书写完了名叫富贵的'一生,就这样,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啊~原来人生本就有诸多不容易的事,比起那个时代,生在现在的我们已经是该感恩了。一个人的一生之中,本就有许多起起落落,而每个人的人生中,本就有命数的差别。种什么因得什么果,其实用不着去羡慕别人,那些在你眼里成功的人,背后付出的血泪是难以想象的。
刚刚踏入社会的我,对于社会,人性,人生,真的是所知甚少。找工作中各种揪心,伤痛,迷惘。我害怕自己的一生会一事无成,害怕这个社会连一次机会都不肯给我,我也怀疑过,本科生真的就那么一无是处吗?我甚至都想要放弃,因为当初的踌躇满志已经消磨殆尽了,我看不到希望了,因为我还是觉得自己不该是一无是处的。
可是,我的人生其实才刚刚开始啊!只要努力还是有可能改变的吧!富贵年轻的时候挥霍,虽然以后也艰辛,但是至少充实,那样接二连三的打击,他还是活着。史铁生说,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是啊~时候到了自然会发生。为什么要去考虑那些呢?为什么一点点挫折就想放弃了呢?现在是迷惘,是忧虑,最难过的是空虚,是没能替父母分担让父母失望,是当初的自信只换来如今的失落,是怨恨太过学生气的自己处事太不圆滑……
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很快改变这近况,我只是想活着就要不停努力,努力就会有希望的吧,我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做呀!
不去会死读后感 篇4
我很抱歉,做了一个不算忠实的读者。我以极度不单纯的动机,抱着能让我哭的怎样要死要活的态度,来“审判”这本书。因为他们都说这是一本关于人生,关于苦难,关于悲剧的书。
关于人生。我对此并没有任何异议。“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少年时没有羁绊,便随心所欲,恣意妄为。此时“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中年时家道中落,经历生死,在欲望和现实的沟壑中挣扎,有了值得牵挂和在意的人。此时“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老年时“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所牵挂之人都做了生命中的过客,最后只能归于寂寥。
关于苦难。我只想说每一部小说都是用文字建立起来的第二世界,这个世界可以属于书中的人物,也可以属于把思想浸在书里的读者,我在余华先生的这个世界里站成了一颗没有悲欢姿态的树,但主人公福贵从未真正平静的苦难生活,让我不安分起来,最终我并没有在这个世界站成永恒。
被欺骗而不自知,输光家产,气死父亲的福贵,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历经生死而归来的福贵。因患软骨病而死的妻子家珍,因生产时大出血而死的女儿凤霞,因献血过多而死的小儿子有庆,被水泥板夹死的女婿二喜,吃豆撑死的小孙子苦根。走着走着就,家就散了。一场场来势汹涌的暴风雨,冲走了他所有的家人。垂暮之年,身侧有的只不过是一头老黄牛。谁也不知道,这灾祸卷走得到底是谁啊!看似可笑的情节,却有最真实的感情以及最苦难的生活。我说的苦难是指生活,而不是人生。因为人生太大,不能妄断。
关于悲剧。在把兵荒马乱的万千思绪安抚在一页白纸之后,骤然而起的“感同福贵之身受的悲痛”又骤然而落。木心说过:如果顿悟不置于渐悟中,顿悟之后恐有顿迷来。是啊,悲痛不在己身,感同身受只不过是所谓的.悲悯,片刻而已。
白纸上仅仅是一张人物关系导图而已,红笔划掉死者人名之后,却显得尤为悲壮。如若真不算上那头老牛,福贵就真真正正的是一个人了。按道理它不该不算啊,!这样,我又安下心来,雄赳赳,气昂昂的为接下来的文字铺平道路。对于接下来所写出的一切,理由十足逻辑到位,便都可顺利出现了。
我也不管我是否真会读书,是否真的品到本书真味。但于千千万万字中,我只看到一句话福贵对“我”说的,“我全身都是越来越硬,只有一个地方越来越软”。所谓悲剧,想来也乏然无味,仅此而已。
我有对于悲剧有异议,是因为我觉得他“惨而不悲,就不为悲剧”。
后来我就懂了,读书的意义是读书本身。悟你所读到的东西就够了,活着的意义便也是或者本身,不为外物,不被外人悟。
他们认为福贵在与于命运负隅抵抗,最终被命运屈打成招。呼到:好一个悲剧。其实《活着》讲述的只是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余华说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士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世间的悲剧本没有那么多,换一种温柔得说法,就是:所有得悲剧都不完全。人心敏锐精明,将悲剧解说的精通,生要揪出所有苦难,可却丝毫未察觉那总处在向阳面的美好。活着的悲剧大抵也不过如此了。要知道,面具既可伪装,亦可美装。所以,有的面具是不可以撕掉的,撕了就有点较真的意味了。和人间不值得硬碰硬,就太不值得了。
余华先生以第一人称的手法,大笔墨铺叙。让我们知道,原来福贵苦苦的一生有甜甜的家珍啊!她说,“我不累”。她说,“我也不想要什么福分,只求每年都能给你做一双新鞋。”她说,“福贵,我不想死,我想每天都能看到你们。”若他在生命的尽头,回想曾拥有一双乖巧孝顺的好儿女,定是含着笑的。这么说来,悲剧其实是用来自我评价的,用它来评价他人,这样就显得太单薄了。
故事的开始,福贵好好活着,活得光亮且油腻。故事的结尾,福贵好好活着,活得清楚且明白。这时候你便可以说他活得“好”了。
不去会死读后感 篇5
第一次看张艺谋导演的电影《活着》,是因为偶然跟在美国读书的同学聊天,他说自己世界电影赏析课程的结课论文题目是“张艺谋与《活着》”。这使得我瞬间对这部电影充满了兴趣,想想比较惭愧的是,我第一次欣赏这部经典电影竟然是在它上映整整二十年之后。
因为被电影的每一个细枝末节所吸引,又迫不及待的去看原著——《活着》。
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的福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聋哑人,儿子机灵活泼……
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人们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一一死去。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似乎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和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以为噩梦与困境不再牵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只留下我猝不及防。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
“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跑。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悦。
可是他却猝然死去。就像今天我们知道的许多社会底层的人们一样,有庆的死冤枉而荒谬。由于血型不幸与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他竟是因为抽血过多而夭亡的。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轻的我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合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就是生命的力量吧。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
“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正如你终于会明白,就像每朵乌云都镶着银边,无论当下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此刻的我们毫发无伤。
其实,只是像富贵一样活着,已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就像普希金说过的,“世界以痛吻我,要我回报以歌”。我想,最好的生命应该是“世界以痛吻我,我要回报以歌”。
不去会死读后感 篇6
余华在《活着》一书中写到: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所以,我们活着就是为了活着。
徐福贵历经沧桑,饱含风霜,年老的他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行走在田埂地头,沐浴着十里春风,所有的一切如过往云烟,所有的一切都留在过去。
起初福贵是幸运的,生来就是少爷,有美丽善良的'妻子家珍,无奈他嗜赌成性,输掉了家产,赔掉了尊严,父亲因他伤心不已,意外过世,而后福贵悔改,虽然一贫如洗,但是他勤勤恳恳,开始耕地,然而,穷困之中,母亲生病,于是福贵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抓走做了壮丁,接着,他被解放军所俘虏,最后福贵终于回到家乡,母亲却早已离世,妻子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女儿凤霞不幸变成了聋哑人。
至此,我已经觉得很难过了,可是悲剧才刚刚拉开帷幕。
儿子有庆因为抽血过多离开人世,女儿凤霞因为生子不幸死去,妻子家珍患软骨病干不了重活,最后安详地走了,女婿二喜意外死于建筑事故,外孙苦根吃多了豆子撑死......所有的人都相继死去,只剩下福贵一个孤零零的老头和一头同样年迈的老牛相伴。
全书让我最难受的是关于有庆的部分,有庆是徐福贵的小儿子,他喜欢跑步,鞋子经常穿坏,为了节省鞋子,冬天光着脚就去。上学;他喜欢小羊,爱护它们,每天割草喂羊,最后小羊被生产队杀了吃肉;县长夫人急需输血,他第一个跑到了医院,但没想到却被活生生的吸死在医院。福贵瞒着妻子把有庆埋在了村口,有庆是可怜的,而福贵更令人感到悲怆。
合上书的时候,我深深地叹了一口气,福贵一—次一次遭受苦难,本来看到了曙光,结果好景不长,他一次一—次被推进痛苦的深渊,一次一次接受命运的安排。
生活实属不易,那个时代着实令人心碎,而生命之所以生生不息正是因为承受与坚强,要活着,用顽强的意志力支撑自己,用不屈不挠的精神武装自己,用乐观向上的态度对待人生。
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
不去会死读后感 篇7
读到《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这篇文章,其中“若天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弗知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让我很受感动。其实人生就是这样,一个人要想成就大业,必须先让自己经受挫折,接受磨难,使自己增长才干,才能战胜困难,到达成功。所以挫折是人获了成功的重要条件。
穿越历史的长廊,有多少伟人在挫折的历练下登上闪耀的巅峰。公元前99年,司马迁正潜心写作《史记》时,却因为替李陵辨护,遭到汉武帝惨无人道的腐刑。这对他来说不能不是一次极大的人生摧残和耻辱。在逆境中他想到了死,但更多的是想到不能轻生,因为他的宏愿还未实现,伟业还未完成,他从先人在逆境中奋起而有所作为的事迹中得到启发,在狱中,忍辱负重,磨砺心志;出狱后,勤奋耕耘,终于写了《史记》。挫折对有的人来说是一笔财富,《周易》是周文王在坐牢时写的,《春秋》是孔子在仕途上失意后作的,屈原被流放时写了《离骚》,但他们都成了伟人。伟人之所以被称为伟人,正因为他们有着“千磨万击还坚韧,任尔东南西北风”的精神,经过挫折,他们变得坚强,经过挫折,他们变得沉着,经过挫折,他们创造了历史的辉煌。
而有些人,他们有着非常好的先天条件,但他们并没有因此辉煌,这是为什么呢?因人他们缺少挫折。例如:三国时的刘备可算是一代英豪,一生东征南讨,从织席为生到蜀汉称帝,可他儿子刘裨却是个昏庸的无能之辈,连诸葛亮这样的能人都扶不起来。北宋名臣寇准,他的子孙依靠祖上的功德,不能自立,家道败落,沦为庶民。正因为他们从小就拥有良好的先天条件,没有经历磨难,没有才干,才使自己沉沦。可见磨炼对人多么重要啊!
一个人要想有成就,就必须接受磨炼,暂时的顺利将会是人生路上最大的潜在障碍。
不去会死读后感 篇8
我看余华的《第七天》,于是也在这青天白日亲眼目睹了魂灵。
“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经完毕,就在第七天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所谓的安息之地,究竟是火葬场排号烧成的一捧灰,还是艰苦身后的死无葬身之地?
书的封面上写着这样一句话:比《活着》更绝望,比《兄弟》更荒诞。我看到许多人猝不及防地死掉,然后带着不知疲倦的灵魂寻找各自的安息与永生。
人们离奇又必然地走向死亡,作者的哀伤像雪花一样透明而又冰凉,像水滴滴入水中泛起的涟漪。“与现实的荒诞相比,小说的荒诞真是小巫见大巫。”现实社会的丑恶被无限放大,以人们的相继死亡,魂灵的无声述说被无情披露,但最终也在生与死的渐行渐远中逐渐消逝。
人世间的苦难还在继续,而死后的魂灵终将安息。是否最终这死无葬身之地也成为了人们最向往的归宿?死亡被重新定义,不知这人世间的荒诞是否能激起人们的零星怜悯。
杨飞的魂灵在生与死的边境线上游荡,于是我也同他一起走了一遭,和他一起在飞扬的雪花中坐下,和他在无声的回忆中倒退行走,听到李月珍如水滴落的说话声。最终在生的边界目送他渐行渐远。
正如书中所说,死者最终会离人世越来越远,连同在人世的记忆。
一种远胜于模糊记忆的强大力量逐渐在生死间筑起了一层无形的'隔膜。于是也隔绝了人世间的恩怨情仇,于是在安息之地的人们构建起了全新的社会关系,一种相恤相怜的家人关系。当人的生命凋零得只剩骨骼时,或许也有这样永恒的社会关系留存于世。当人世间的伤害与污浊随皮肤一块块凋落殆尽时,一种全新的生命形态开始在亡者世界出现,而这却是在生者世界永远不可能实现的。
我想通过作者的笔力探视亡者的魂灵,当人世间的记忆开始远去,最终遗留下的是否只是雪花飘落般的宁静?于是无数片雪花无声飘落,通过生与死的隔膜无声注视着这荒诞的人间。
杨飞在远去,所有的一切都在我的脑海中远去,我也在过去的回忆中逆行,却如杨飞一样被阻隔在外,行走在静止里,于是也在想象的椅子里坐下。或许生与死从未有过分界,过去的记忆逐渐从我们的生命中剥离,于是有一半的我们正在死去,另一半的我们正走向死去。
不去会死读后感 篇9
这个季节我拥有了一本好书,书不厚,但暖人心。初入眼帘时,鲜艳的红色让我入了迷。封面很简单,大红的底色只衬着两个大字——活着,在微弱的紫光下,书后似乎隐藏着什么,显得非常神秘。伴着好奇心,我翻开了第一页。
书以美国民歌《老黑奴》起源,因为这首歌,作者被深深打动,于是写下了这篇小说《活着》。作者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亲眼目睹了人们在这个纷纭扰扰的叫做活着的故事里死去。大致阅读这篇小说时,书中主要讲“我”在一个乡下听一位老人福贵讲述他自己的故事。福贵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由于好赌而输尽家财,变成一个穷人,经历了许多坎坷,他的亲人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他和他的一头老牛活到现在。
此时,我感到我的心已经非常沉重了。先是为福贵的败家而感到气愤,再后来又为了福贵悲惨的命运感到悲哀。整个故事氛围都比较阴沉沉,但是,无论福贵的命运有多么悲惨不堪,即使到了趋于死亡的边缘,他都活了下来,在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时,眼睛里流露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也正是从这里,我的心再一次被深深触动了。
说到福贵,他本身并不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物,在他年轻的时候如此放荡不羁,后来虽然变老实了,但是并不懂得教育孩子。不过仔细想想他还是有着其余人不曾拥有的品质。福贵受到的打击和痛苦是常人所没有的,可他还是靠着自己的力量,活着,坚强的活着,不像春生因为受挫折而自杀,这种精神还是值得我们赞扬的。
在现实生活中,像福贵那样抹着浓厚的悲惨色调的人很少,但是我们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崎岖坎坷,在挫折面前,或气馁投降,亦或昂首挺胸继续前行,我相信只要活着,生活中的大小细节和感受都会被我们遗忘,被时间所遗忘。活着就好!我高声赞扬那句话: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或许像福贵那样活着,或许像老牛那样活着。
合上书本,鲜艳的红再次入我眼里,更扎我心里。我知道时光如黑夜一样正在转瞬即逝,死亡也终会如黑夜从天而降。不痛,不悲,不喜。仿佛是一片青叶在风中摇曳,宁静就在遥远的身旁波动。
不去会死读后感 篇10
“故天将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其所不能。”——题记
人只有经受挫折,不顺利的干扰和阻碍才会使他从实践中增加自己所缺少的能力的毅力。人的一生正因不是一帆风顺的,所以经历住了磨难考验的人才会出众被着为人才,也才是有用的人,才能接受重大责任。在失败时,不以失败而颓废,不因恼怒而一跌不振,不因为才不如人而心有嫉妒所以愤恨。我们要经常检讨自己的所作所为。成功之母不是失败,而是失败后的自我检讨,只有此才会有所一番作为。
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忧患,沉于安居乐业的事局中,不振奋军队,不让国家发展,止步不前,最终败得一踏涂地。不前进,不后退,原地踏步,最终换来的不是长久的国泰民安,而是敌侵略城池时的血流成河,胜劵他握。所以一个国家的不进步对于他国来说你就是腐朽得不可一世。别人在不停的前进,不住的发展强大。我们因为缺少了战备能力,国家没有军威,没有科技发展,谈什么富可敌国让国生存长久。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
在物质生活日益丰富的今天,我们温饱不成问题,物质丰富的生活是我们今天追捧的潮流。有的人对物质的追求接近疯狂的地步。这个物质生活就是所谓的吃喝、玩乐。在这个时代“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就该成为一种警告。吃,我们要讲究清淡、健康,那些成疾的“富贵病”就是因为太在于“好”所以才生得的。什么玩乐要高调?高调么?花个几千万租架飞机逛一天就高调?是很气派,最后欠债一大堆,最后就真的生于忧患了,这个价值取向还真有意义么?钱,我们要节约,人短命就往往太过于享受。
今天的我们生活在这个和平的年代,物质丰富的时代就要讲究清贫一点,不要去一味的追求人间享乐,这样的人一生都没有价值意义,纵使万贯家财最终都会被一扫而光。而懂得这点的人,他们一生都在奋斗,一生奉献事业。他们的忧患是为国民而忧患,而享乐的人则是建立国民辛苦之上。
不去会死读后感 篇11
我得为余华的《活着》写一篇读后感。有哪本书比《活着》更有意义,能更好地有感而发呢?是《青春之歌》,是《兄弟》还是《冷山》?《活着》,一个悲惨的故事。虽然不会像看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时哭得稀里哗啦的,但看《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这书看过很久了,但余华那淡淡的文字,平凡的故事,还是令我难忘: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X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不去会死读后感 篇12
人的一生能有多幸运呢?
假期,我读了《活着》这本书。
朴实无华的文字,平平无奇的叙事,像是一块原味饼干,入口无味,却越嚼越香。读毕,思绪翻涌,感慨万千……母亲有一个亲妹妹,我唤她一声姨娘。姨娘读书少,只读过一二年级,也许是因为家里没钱,也许是因为外公重男轻女,也许是因为姨娘经常闹出“趴(扒)地瓜”的笑话。总之,姨娘大字不识一个。不过,姨娘是一个干活的好帮手,母亲小时候很懒,常耍滑头让姨娘干活,姨娘也不吭声,闷着头就把活全干了。一个午后,空气黏腻闷燥,知了扯着嗓子卖力地叫喊着,姨娘独自在院里干活。猪草机发出的“嗡嗡”声充斥着整个院子。倏地,声音没了,母亲跑来看怎么回事,当即吓傻了。她看到姨娘的两个指头,掉了,血嘟嘟地往外冒,母亲”哇”地一声哭了,反倒是姨娘,眉头皱得紧,嘴里发“嘶一嘶一”地吸气声,眼泪硬是没掉半滴。外婆刚从田里干活回来,镰刀都来及卸地背着姨娘往诊所赶……猪草洒落了一地,知了也不叫了,只有空气黏腻得让人喘不过气来。
天空白云朵朵,桂花飘香满院,姨娘却再也高兴不起来了。姨娘的手不再像原来那样灵活,但她仍时时干活、生火、煮饭、洗衣服、种田……一样不落,只是那猪草机她再也没碰过了。
深冬时节,天色阴阴漠漠的一层,湿风吹过,有点儿冷,也有点香,香的是野草花的气息。姨娘要嫁人啦,村里的媒人帮忙物色了一个好人选,这门亲事就这么定下了。那个年代的爱情哪有那么纯粹。结婚办酒那天,姨娘满心欢喜,红着个脸地挨桌敬酒。日子一年年地过去了,姨娘的肚子却迟迟不见动静,母亲问姨娘是不是不打算要孩子,她说不是。也就因为这件事,姨娘成了村里的笑柄。又过了一两年,姨娘的脸色愈来愈差。母亲问是不是身子出问题了,姨娘话也不说的直摇头,那表情说不清是痛苦还是不痛苦。过了几天,母亲黑着脸从乡下回来。原来,那个媒人物色的“好人选”是个酒鬼,成天赌博嗜酒成性,姨娘和他结婚多年,他回家的日子掰着手指头都数得过来。家里的担子都是姨娘一个人担着。洒鬼每次喝得烂醉时,就对姨娘拳脚相加,打得姨娘只剩下半条命。姨娘从不反抗,即使眼泪在眼眶里骨碌碌的打转,也不吭一声。都说女人是水做的,可我觉得姨娘是铁做的,比铁都还硬。母亲看不下去,就让姨娘离婚,可那个酒鬼死活不肯离。为此,告上了法院。这事,足足拖了一年。在这一年中,酒鬼愈发不是人了。这一次,姨娘连魂都丢了。村里人路过时,听着里面的撕扯声,都不免摇摇头。凛冬的风,又冷又刺。
屋漏偏逢夜雨,外祖母死了。外祖母是最疼爱姨娘的人。入殓那天,村里支起了宫殿似的灵堂,各式各样纸糊的小车子小房子,有种褪了色的亮丽,桃红柳绿的彩油纸在风里噼里啪啦地响,脆生生的像是谁在啃着黄瓜。许多人都来了,丧事一直都是他们无聊生活的调味品。在灵堂外,我看到姨娘。她个子矮小头发凌乱,还披着白布,可那条白布太长了,从她的肩膀一直垂到脚上。她的目光由于经受了水的浸泡而浮肿发散,我看到她麻木的摇晃着身体,整人散发出溺水般悲伤的气息。我知道,姨娘心里的'最后一根弦崩了。
多年以后,姨娘二婚,生了一对龙凤胎。村里人都说姨娘命真好,真幸运。我却觉得姨娘命不好,也不幸运。
姨娘的故事令人同情,和书中的福贵一样,生活不幸,却仍坚强地活在这世上。人这一辈子,活着才是大事!
所以,人的一生又能有多幸远呢!就像余华笔下的福贵,从一开始的败家子,到最后的孤独终老,一路上,经历了太多太多地生离死别。世界以痛吻我,我却报之以歌。在我一度以为福贵要随家珍去了的时候,福贵活下来。这就是生命的韧性,是无法用时间和长度去衡量的。当书中的人物相继离福贵而去的时候,方才领悟到了活着的真谛。
于我,于福贵,于姨娘而言,活着是大事,也是最幸运的事!
不去会死读后感 篇13
下午在书店看了余华老师写的《第七天》,这是我第二次看了,第一次在电子书看的,第二次看的跟第一次看感受完全不一样,好像更能读懂那种身为底层普通人在这个世界的真实,残酷,以及无奈,也有我们普通人的快乐。
读完过了两个多小时我还是没忘记书里的情节,就像看了一部电影一样。
我是第一次通过这本书了解到“墓地”原来不是永久的,然后查了下,最多50—70年产权,但是要每20年续费一次。突然明白这完全和充会员差不多,不充了你就不是会员,你就不能拥有权益,墓地也一样,你不续费那就不能再放那里了。突然又觉得,我们拥有的`东西都是暂时的,房子车子墓地金钱生命所有的都是暂时借用的。到死了就要还回去了,人好像就是借着一副肉身好让自己的灵魂躲进去,不怕太阳,不怕雨,肉体凡胎在森林很脆弱但是也很强大,躯体好像就是装着我们灵魂的容器,死了灵魂就随风飘去,人死了肉体烧了变成一股烟了,从烟囱随风飘走了,再也不是人,活着的人也看不到,也不知道死去的人去了哪。
《第七天》这本书,每个人都有故事,也反应一些社会现象,强拆,人活着为了房愁,死了也要为了墓地愁,太卷了。其实我作为人,我忘记我是个动物了,就像吃猪肉鸡肉一样,死了跟它们没什么两样。所以我以后还是火葬,现在想想,我好像还不能接受自己死后的样子。
我这个人很奇怪,看励志的书反而醒不来,看悲惨的书以及电影我就会反省,并且会好好活着,还会想开很多,这大概就是比惨吧,突然一对比,我很幸福了,那我为什么不好好活着,正是我好好活着,今天才看到了好的书,话说余华老师那么有趣幽默的人怎么写的书都那么惨?我想那也是现实的一角,而不是虚拟的。通过写书让更多像我一样生活的幸福的人看到这个世界不幸的阴影,我相信阳光一定能晒到这世界所有看不到的角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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