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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 2025.01.02

小额贷款公司员工规章制度(推荐六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金融公司员工规章制度范本(通用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额贷款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篇1

一章总则

一条为配合我行工资制度改革,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一个适应现代化商业银行运作的科学、合理、规范的内部绩效工资考核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二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其宗旨在于把职工工资同经营业绩挂钩,通过科学、合理的考核,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突出“向一线倾斜、向业务类倾斜”的主导思想。

三条本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是支行对各科、室、处、所的考核,不再细分到个人。对个人的考核由各部门依照本处的内部考核方案再行考核。

四条本方案实行百分制考核方式。所涉及的定量考核数据均以XX季度的旬平均数为基数,按季度进行环比考核。

五条本方案适用于我行全体在岗的员工(含柜员合同工)。

二章指标设定

六条参与考核的指标有四大类,分别是:业务性指标、安全保卫指标、内部管理指标及服务质量指标。

七条每类指标针对于各部门自身的业务特点分别在各自的指标体系中占不同的权重(即分值)。

八条为贯彻安全性、从严性原则,本方案所涉及的安全保卫指标,通过支行《安全保卫工作考核办法及细则》进行考核后,所得正分不得超过该指标在各部门考核体系中的占比,但考核不合格则可以扣负分,挤占别的指标分值。

九条为加强服务,提高服务质量,本方案所涉及的服务质量指标,除在本方案中进行扣分外,还要并罚上级行处罚数。

三章业务网点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十条分理处及储蓄所分两大类指标参与考核:即业务类指标和其它指标。其中,业务类指标占%,其它指标占%。

十一条业务类指标是指:

①各项存款,占比为%;其中,分理处对公存款占比%,储蓄存款占比%;

②中间业务,占比为%。

十二条其它指标是指:

①安全保卫,占比为%;

②内部管理,占比为%;

③服务质量,占比为%。

四章内部科室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十三条内部科室分业务发展类、业务支持类和业务保障类进行考核。其中,业务发展类科室包括:个金金融业务科和公司业务科;业务支持类科室包括:计财结算科和技术保障科;业务保障类科室包括:办公室和保卫科。

一节业务发展类科室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十四条业务发展类科室绩效工资考核分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进行。其中定性指标占比为%,定量指标占比为%。

十五条定性指标细分为:

①内部管理指标,占比为%

②服务质量指标,占比为%;

③安全保卫指标,占比为%。

十六条定量指标细分为:

①存款指标,占比为%;

②贷款指标,占比为%;

③资产质量指标,占比为%;(注:资产质量指标按五级分类进行考核,公司业务科取绝对数,破产企业贷款清偿不在考核之列;个金业务科取相对数。)

④收息率指标,占比为%;

⑤其它指标,占比为%。(其它指标是指,中间业务和新型业务的管理和推广。)

以上四项指标,除②项贷款指标外,其它指标两个科室要综合进行考核。

小额贷款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邮政金融资金安全管理,明确邮政企业与邮政储蓄银行之间的责任划分,有效防范各类金融资金案件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金融法律法规,邮政企业,邮政储蓄银行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确保邮政金融资金安全是邮政企业和邮政储蓄银行的共同责任。各级邮政企业和邮政储蓄银行的行政主要领导是本单位邮政金融资金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安全工作的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邮政企业安全保卫部门和邮政储蓄银行审计稽查部门人员是相关责任人。

第三条金融资金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经营邮政金融业务的邮政企业,邮政储蓄银行及分支机构必须遵守本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加强邮政金融资金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资金安全管理责任制,完善资金安全运转条件,确保邮政金融资金安全。

第五条省(区、市)、市、县邮政企业应与同级邮政储蓄银行或分支机构在邮政金融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成立金融资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邮政企业行政主要领导任组长,邮政储蓄银行行长任副组长,安全保卫、审计稽查、服务质量监督、人力资源等部门相关人员任成员。

设立邮政储蓄银行直属分行城市的领导小组由市邮政局局长任组长,直属分行行长任副组长。

各级领导小组对本地区邮政金融资金安全管理工作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金融资金安全管理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邮政企业与邮政储蓄银行应共同执行的金融资金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地区邮政金融资金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及时报告邮政金融资金案件信息。

第六条领导小组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金融资金安全管理联席会议。

定期联席会议:省(区、市)级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市、县级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至少一个月召开一次。会议应重点研究、分析邮政金融资金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隐患、问题,研究制定并落实相关隐患整改责任与措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不定期联席会议:

1、发生邮政金融资金案件;

2、安全检查或稽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3、收到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

4、案件责任不清或涉及双方人员责任,需要分清责任进行案件责任查究时。

联席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主要包括:会议的主要议题、研究制定的资金安全措施、研究确定的工作部署、对责任不清或涉及双方人员的责任查究决定,对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上级有关部门应将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纪要作为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并应定期或不定期调审。

第七条互通安全管理情况

一、各级邮政企业和邮政储蓄银行领导、安全保卫、审计稽查部门应及时互相通报安全检查和业务稽查情况,督促相关部门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二、邮政企业或邮政储蓄银行发现有下列情况时,必须立即向对方相关领导及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一)发生邮政金融资金案件或重大突发事件时;

(二)有明显的安全防范漏洞,如不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随时可能出现较为严重的后果时;

(三)出现资金差错,需要立即查清或对相关账目采取控制措施时;

(四)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或作案嫌疑,需要对当事人或资金账目进行控制时;

(五)发生有必要通报对方的其他情况时。

第八条遇有公检法等机关依法查询邮政储蓄账户资料时,应由邮政储蓄银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协助查询。上述机关查询视频资料时,属于邮政储蓄银行管理的由银行负责协助查询;属于邮政企业管理的.由企业负责协助查询。

第二章储蓄网点安全管理

第九条邮政储蓄一类网点安全管理责任划分:

一,邮政企业的责任

(一)检查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达标和使用情况。

(二)检查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三)对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复查整改情况。

(四)协助邮政储蓄银行制定防抢劫预案。

二,邮政储蓄银行的责任

(一)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维护保养和管理。

(二)对职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培训以及合规经营教育。

(三)制定防抢劫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按照稽核检查规定,对业务进行稽核检查。

(五)核定网点过夜现金限额。

(六)网点过夜现金的安全保管。

(七)按照邮政企业隐患整改意见,及时整改隐患,并将整改情况通知邮政企业。

第十条邮政储蓄二类和代理网点安全管理责任划分:

一,邮政企业的责任

(一)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维护保养和管理。

(二)安全防范设施达标和使用情况检查。

(三)制定安全防范规章制度,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对职工进行安全防范、合规经营教育、培训。

(五)落实资金安全内控制度。

(六)制定防抢劫预案,并组织演练。

(七)网点过夜现金的安全保管。

(八)按照邮政储蓄银行的隐患整改意见,及时整改隐患,并将整改情况通知邮政储蓄银行。

二,邮政储蓄银行的责任

(一)对邮政金融业务、账务进行稽核检查。

(二)协助邮政企业制定现金、空白凭证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三)协助邮政企业制定内控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协助邮政企业制定合规经营要求。

(五)核定网点过夜现金限额。

(六)对合规经营,内部控制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第十一条邮政储蓄营业网点安全防范管理规定

(一)在营业前解除防盗报警器,开启电视监控设备;营业人员要检查自己使用的工作设备(微机、保险柜等)是否完好,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处理。

(二)现金业务区门必须随时锁定,非营业人员不得进入,正确使用营业柜台防尾随联动门,防止外人尾随入内。

(三)收取的大额现金不准堆放在桌面上或柜台抽屉内,应及时锁入保险柜。

(四)营业人员离开柜台或午休时,应当将现金、印章、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证券入柜落锁,微机进行系统签退。

(五)营业网点午休,无人值守时,要开启防盗报警器。

(六)营业人员办理业务时应当严格核查存取款凭证,注意识别伪钞、伪证,防止发生诈骗,冒领等案件。

(七)工作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八)营业人员严禁接受外部人员赠送的食品、饮料、药物、香烟等。

(九)营业人员应当保持警惕,平时要注意观察营业厅内是否有可疑人员,可疑物品等情况。

(十)营业网点应坚持迎送运钞车制度,在运钞车到达之前派人观察营业网点周围是否有可疑人员、车辆或物品,预防抢劫运钞车案件发生。

(十一)应在营业室内视频监控下的指定柜台内办理现金和款袋交接手续,并登记备查。

第三章金库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金库安全管理责任划分:

一,邮政企业的责任

(一)金库(包括:守库室、点钞室、库内)安全防范设施安装,维护和管理。

(二)制定金库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三)金库门锁具改造和维护。

(四)守库室门钥匙的管理与使用。

(五)守库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审查。

(六)紧急情况处置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七)金库的守护和进出查验管理,进出金库人员的登记,进库人员携带物品的检查。

(八)根据邮政储蓄银行审批的有权进入金库人员的通知(内容包括:姓名、职务、签名样本、照片等),核发进入金库许可证。接到邮政储蓄银行库内工作人员岗位变更通知后,及时收回原许可证。

(九)对点钞室、库内安防设施进行检查。

(十)检验银行"钱箱出库通知单",对"钱箱出库通知单"手续不完整、不正确和无效的,不得放行。

(十一)对点钞作业进行安全守护。

(十二)维修点钞室或金库内部时,须经邮政储蓄银行同意。维修人员凭本局安全保卫部门审查后发给的临时出入证(件)进入库区,同时必须有本局或邮政储蓄银行保卫人员在现场监督,并做好详细记录,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二,邮政储蓄银行的责任

(一)库内现金区(点钞室和现金存放室)的内部管理,承担相应内部控制责任。

(二)审批库内工作人员,向邮政企业请领进出金库许可证。库内工作人员岗位变更时,应及时通知邮政企业。

(三)银行人员持钱箱出库时,须向守库人员交验"钱箱出库通知单",在守库员核对、登记,出纳员签名后方准出库。

(四)银行检查人员需进入金库检查时,须事先经邮政企业安保部门或分管安全的领导批准后,凭稽查证入库检查。

(五)银行库内工作人员带进金库的钱箱等物品必须经守库员确定属金库日常用品方可进入,无关物品不得带进库房。

(六)负责机械密码锁的管理和密码的更新。

(七)负责指纹锁管理(有权进入金库人员指纹的登记,删除和开启时间的设置,读取使用记录等)。

(八)负责应急库门机械密码锁密码的管理。

(九)负责金库、点钞室入侵报警器的设防、撤防,发现电视监控和报警设施故障时,及时告知邮政企业。

(十)按照日常开启金库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正常开启时间,并通知邮政企业保卫部门。非正常时间开启金库,应由市县邮政储蓄银行领导授权。

(十一)核准库存备用金限额。

第四章运钞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运钞的安全管理责任划分:

一,邮政企业的责任

(一)配备符合规定的运钞车,每台车应配备2名专职押运员。

(二)运钞全过程的安全保卫。

(三)按照运钞时间及线路安排行程,确保各营业网点按时正常营业。

(四)取送款员由邮政企业员工担任的,运钞中现金款袋或款箱归邮政企业取送款员负责管理,包括:运钞车上的运钞舱、舱门锁具钥匙,运钞舱内盛装现金的各种容器及全部现金、有价证券和重要空白凭证。

(五)建立防抢、防盗应急预案,押运人员的审核和管理。

(六)押运枪弹管理,防弹服配备。

(七)监督邮政储蓄银行取送款员穿着防弹衣。

二,邮政储蓄银行的责任

(一)取送款员由邮储银行员工担任的,运钞中现金款袋或箱包归银行取送款员负责管理,包括:运钞车上的运钞舱、舱门锁具钥匙,运钞舱内盛装现金的各种容器及全部现金、有价证券和重要空白凭证。

取送款员由金融护卫中心人员担任的,运钞中现金款袋或箱包由金融护卫中心取送款员负责管理。

(二)向邮政企业提出押运时间及线路安排,对押运时间及线路安排作出调整时,应至少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邮政企业。

(三)对邮政企业的运钞车(包括:车型、牌照等),押运人员(包括:单位、姓名、照片等)进行备案,并在实施中进行核对。

(四)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邮政企业办理押运款箱、款袋或物品交接。

第十四条雇用金融护卫中心押运工作的,应由邮政企业与金融护卫中心签订运钞合同。邮政企业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对运钞车及押运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邮政企业和邮政储蓄银行的责任同上。

第五章自助机具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一类网点金融自助机具安全管理责任划分:

一,邮政企业的责任

(一)对ATM、POS等自助机具的防盗、防抢设施达标情况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二)对ATM、POS等自助机具的防盗、防抢防范制度、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三)对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复查整改情况。

二,邮政储蓄银行的责任

(一)ATM、POS等自助机具防盗、防抢设施的建设、维护保养和管理。

(二)ATM、POS等自助机具防盗、防抢防范制度的贯彻执行。

(三)ATM、POS等自助机具的日常检查、运维监控。

(四)ATM装、取钞过程的安全防范。

(五)按照邮政企业隐患整改意见,及时整改隐患,并将整改情况通知邮政企业。

第十六条二类和代理网点金融自助机具安全管理责任划分:

一,邮政企业的责任

(一)ATM、POS等自助机具防盗、防抢设施的建设、维护保养和管理。对达标情况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二)落实并检查ATM、POS等自助机具防盗、防抢防范制度,及时整改隐患。

(三)ATM装、取钞过程的安全防范。

(四)按照邮政储蓄银行的隐患整改意见,及时整改隐患,并将整改情况告知邮政储蓄银行。

二,邮政储蓄银行的责任

(一)入网资质审查、运维监控。

(二)对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复查整改情况。

第六章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第十七条邮政企业和邮政储蓄银行应按上述责任,按照规定的频次、内容、标准组织安全检查。

第十八条各级邮政企业和各级邮政储蓄银行对邮政企业安全保卫、邮政储蓄银行审计稽查部门等(以下简称检查人员)履行检查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第十九条检查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1、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2、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行为,应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发现的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

3、对重大隐患应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隐患的性质、整改的依据、整改的期限等。

第二十条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检查人员在进行检查时,应出示检查证件。邮政企业安保人员对一类网点和点钞室,金库内进行检查时,应有同级邮政储蓄银行人员陪同。邮政储蓄银行在对二类和代办储蓄网点检查时,应有市、县邮政局安保或视察人员陪同。

第二十二条负有邮政金融资金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互相配合,实行联合检查;确需分别进行检查的,应当互通情况,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备查,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被检查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应立即落实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并按照检查人员提出的整改意见和期限,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部门、责任人、时间和措施,认真组织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送检查部门;对于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的隐患,整改后要书面向检查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第二十四条检查部门对各种隐患的整改情况必须进行复查,做到有一件立一件,改一件销一件,件件有记录。

第七章案件管理

第二十五条发生邮政金融资金案件(包括:贪污挪用案件、资金诈骗案件、盗窃抢劫案件等),省(区、市)邮政公司和省(区、市)邮政储蓄银行,邮政储蓄直属分行应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和邮政储蓄银行总行。

第二十六条二类和代理网点、金库、运钞管理发生案件,邮政企业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应当向同级邮政储蓄银行或分支机构通报;一类网点、各级邮政储蓄银行或分支机构发生案件,邮政储蓄银行或分支机构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应当向同级邮政企业通报。

第二十七条案件报告

(一)案发快报。自案发至上报集团公司、邮政储蓄银行总行最大时限为24小时。案发快报内容包括:发案单位、发案时间、作案人基本情况、作案手段、发案原因、涉案金额等。

(二)案情报告。案发后3日内,应将发案单位、涉案岗位、涉案环节、作案人、涉案业务种类和涉案总金额、案发经过、案发后采取的主要措施、控制和追回的金额等情况上报集团公司、邮政储蓄银行总行。

(三)案情分析和整改措施报告。案发后25日内,应将发案原因和教训、整改措施及对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或技术条件的建议等上报集团公司、邮政储蓄银行总行。

(四)整改措施落实复查报告。案发后60日内,应将整改效果、对责任人查究情况及截至报告日涉案金额的实际追缴情况(如追缴方式、金额等)和实际损失金额等上报集团公司、邮政储蓄银行总行。

第二十八条案件查处

一,案件调查

(一)一类网点发生贪污挪用储蓄资金案件,由邮政储蓄银行负责组织对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发生盗窃、抢劫案件,由邮政企业与邮政储蓄银行共同对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二)二类和代理网点发生盗窃、抢劫案件,由邮政企业负责组织对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发生贪污、挪用储蓄资金案件,由邮政企业与邮政储蓄银行共同对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二,案件督办

(一)发生贪污、挪用、诈骗案件,涉案金额50万元以上,盗窃案件涉案金额20万元以上,抢劫案件涉案金额10万元以上或至人员受伤的,由省(区、市)邮政公司和省(区、市)邮政储蓄分行督办。

(二)发生贪污、挪用、诈骗案件,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盗窃案件涉案金额50万元以上,抢劫案件涉案金额20万元以上或至人员死亡的,由集团公司和邮政储蓄银行总行督办。

三,督办内容

(一)督促发案单位积极协助公安,检察机关查破案件。

(二)督促发案单位分析发案原因、总结案件教训、制定防范和整改措施。

(三)认定案件性质和案件责任,督促发案单位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查究。

(四)分析贪污、挪用、诈骗案件发案原因,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工作由邮政储蓄银行审计稽查部门负责;分析抢劫、盗窃案件发案原因,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工作由邮政企业安全保卫部门负责。

第八章案件责任追究

第二十九条发生金融资金案件必须对责任人、相关责任人、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一,责任清楚的,邮政企业和邮政储蓄银行应依照《邮政金融资金案件责任查究规定》分别追究责任。

二,责任不清或涉及双方人员责任的,应由领导小组查清责任,研究确定应追究的责任。有争议的,报上级领导小组裁定。

三,与检查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检查时发现隐患或发现隐患未提出整改要求有关,而导致案件发生的,应分别由邮政企业和邮政储蓄银行追究检查人员的检查责任。

四,对检查人员发现隐患并提出整改要求,隐患单位未及时采取措施整改隐患,而导致案件发生的,应分别由邮政企业和邮政储蓄银行追究单位及相关人员的管理责任。

五,案件责任追究处理时限。

(一)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应在结案后一个月内完成。

(二)对于一时难以破案的抢劫盗窃、携款潜逃、外部诈骗案件不需结案,对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应在责任查清后一个月内完成。

(三)案件责任追究原则上应在发案后60日内完成,需要跨年的,应在次年上半年完成。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规定适用于邮政企业和邮政储蓄银行及其所属单位。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负责解释、修订。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小额贷款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篇3

为营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特制定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

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办公室卫生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检查内容与考核。此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办公室卫生管理工作。

二、定义

公共区域:大、小会议室,公共区域地面、窗台、桌面、水吧台、吧台、垃圾箱等清洁工作,每日以值日表为准轮流值日。

个人区域:包括个人办公桌(卡位桌面及桌下)和独立办公区域由各部门工作人员每天自行清理。

每月两次大扫除,人员:全体员工,范围:公司所有区域。时间:单周周六下午1:30开始。单周周六上午各部门或公司的培训学习、总结。

三、制度内容

公共区域坏镜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3.1、保持公共区域地面干净清洁、无脏物,物品摆放整齐。

3.2、保持门窗及窗台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无手印。

3.3、大小会议室内所有陈列物品、台面都没有灰尘,桌椅摆放整齐;

3.4、总经理办公室由总助负责全面打扫(含办公室内卫生间);

3.5、复印机上及复印机底柜内无废纸,水吧台平面保持干净整洁无水流,水池内保持干净无脏物,抹布不允许随便乱放,热水壶摆放有序,传真机内纸张充足,附近无废纸,所有设备表面无污垢及灰尘。办公室内电器线走向要美观,漏出地面的网线、电线需要用防护条防护;

3.6、微波炉挪至小会议室,午餐时间在小会议室用餐,不得在办公区域用餐,午餐后会议室的卫生请个人餐后自觉清理,在水吧台倒水时请保持台面干净无水流;;

3.7、公司所有垃圾桶必须在当日下班之前倾倒干净,由当日值日生负责。

个人办公区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3.8、办公桌面只能摆放个人办公必须物品(绿植和鱼缸除外)并且摆放整洁有序,其他物品应放在个人抽屉里面,地面干净整洁;

3.9、电脑键盘要保持干净,下班或离开公司电脑、显示屏及电源总开关要关闭。

四、个人卫生:

4.1、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4.2、下班员工自行整理各自办公区域,办公桌上用品摆放整齐有序。

4.3、禁止在办公室吸烟。

小额贷款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本公司为建立制度、健全的组织与管理,制定此规章制度。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及劳动契约另有规定外,悉以本规则办理。

第二章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一、在公司内,应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

二、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下班时间到后,必须整理好物品下班。

三、工作期间应认真工作,不允许非业务探讨串岗聊天和在工作区内大声喧哗,不得妨碍其他人开展业务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可阅读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书报杂志。

四、工作时,不打非业务性电话,接非业务性电话时应尽量缩短时间。

五、公司员工间及对公司外的人员,必须礼貌待人,文明用语,不讲粗话、脏话。同事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团结、帮助。

六、员工应时刻维护公司利益,勇于制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七、必须履行对公司机密、业务上的重要信息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公司业务及营销信息泄露给他人。不打听,不传播与本人无关的,不该打听不该传播的事项。

八、工作场地未经许可不得进行各类娱乐活动。

九、个人所借用的工具、物品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拆卸或改装。若出现故障须及时向上级申报。

十、无操作资格者不得操作公司的有关设备、器具等。

十一、认真接听、转接公司电话,做好电话留言;

十二、客人来访原则上应有预约,并在指定场所接待。个人朋友不经许可不得进入工作场所

十三、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汇报工作进程,遇困难及时汇报,做到有始有终;

十四、不得将公司资料、设备、器材用作私用,如需携带外出须得到批准。

十五、员工着装应以反映良好的精神面貌为原则。男职员着装要清洁整齐,禁止穿拖鞋、背心、田径裤、女职员穿着要大方得体,不浓妆艳抹,不准单穿吊带衫、凉拖鞋。

十七、员工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办公用品,所有从公司申领的用品均为公司财物,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不能占为己有,离职时须交还。

十八、员工上班时间内不得兼差或从事其它危害公司业务的行为

十九、员工承办事务不得收受馈赠或回扣,亦不得借机为自己或他人图利。

二十、随时注意保持周边环境卫生清洁,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烟蒂、不乱涂乱画。雨具、雨鞋一律放置在规定存放处。若有同事违反,每次扣款50元。

二十一、在展厅内不得吸烟

二十二、节约用水、用电、办公用品。安全用电,爱护灯管、插座、开关等电路设施。不准私自拆除、搬移和乱拉线路。若有损坏,须通知进行更换、修理。

二十三、必须遵守用电规则(下班前关闭电脑、清理烟缸、切断电源)

二十四、爱护公司财产,及时保养维护好交通工具

二十五、发生传染病立即报告

第三章员工考勤制度

一、工作时间:8:00—12:00 14:00-18:00

二、全体人员必须认真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

三、公司采用指纹签到,全体人员上下班都必须打卡。

1、因特殊情况或外出办公无法及时打卡,应提前电话请示经部门经理同意,与次日上班时补写《补签到单》,由部门主管或经理证明签字后,送交人事部备查。

2、漏打卡:上下班时,因个人遗忘或其他非公原因漏打卡,应在当日或次日上班时填写《补签到单》,并提供证明人和部门主管或经理证明签字后,送交人事部备查。若发现弄虚作假者,当事人按旷工处理;有关责任人视情处罚。每月漏打卡2次及以上者,第二次扣罚10元;第三次扣罚20元,漏打卡超过3次者,视为旷工。

四、迟到、早退:

1、单次迟到、早退5-10分钟(含)以内扣款10元;

2、单次迟到、早退11—30分钟扣款20元;

3、单次迟到、早退31分钟—2小时以内扣款30元;

4、单次迟到、早退2小时以上扣当天工资;

5、单次迟到、早退5分钟以下的进行当月累计,累计结果按以上规定处理;

6、凡当月发生迟到、早退单次或累计达到(含)10分钟,均不享受满勤奖。

五、员工有事需要外出时,需登记《员工出入登记表》,需注明时间,内容,地点,并且签名。

六、员工未按规定办理任何手续擅自脱离工作岗位或外出,即为离岗,10分钟以内扣款5元,10 —30分钟按旷工半天论处,30分钟以上按旷工一天论处;

七、因公,因私不能上班的,实行书面请假制度。

1、请假必须经部门经理签字生效

2、特殊情况来不及书面请假,不能上班的,应提前电话请示经部门经理同意,并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3、办公室应加强考勤管理,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书面请假制度,请假手续交人事统一管理。

4、请假未得到批准擅自离开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5、旷工1天者,在当天工资不发的基础上,加扣其三天的基本工资,旷工者不享有当月满勤奖;连续旷工五天以上,或全年累计十天以上者,将予以开除(不发资谴费)的处理

6、员工请事假不享有满勤,病假者需出具正规医院开具病例证明,请病假1天以内者享有当天工资;请病假不超过3天者享有50%的基本薪资,请病假超过3天以上者不享有当月满勤;

第四章员工聘任管理条例

一、本公司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人员征募流程的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征募事宜,经部门经理应试(口试、笔试或特定测试)合格。

二、新进人员经考试或审查合格后,经总经理核准后任用,若有特殊人才或特定人员可由部门经理书面(人员聘用申请书)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任用。

三、试用期员工管理条件

1、新员工到公司正式报到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1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毕业证复印件,1张个人简历。一寸相片两张

2、新员工到岗后,由公司统一安排参加岗前培训,每个新员工需通过基本培训方可正式上岗。

3、新员工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从该员工的责任心,业务能力以及对公司的贡献三个方面对新员工进行考核。新员工在试用期满后仍不能通过转正考核的,公司有权给予辞退。

四、正式合同期员工管理条件

(一)员工转正

试用期结束后递交转正申请,根据员工试用期各方面表现,由相关部门经理决定是否录用,若录用就为公司正式员工。在新员工试用期期间,希望各部门领导对新员工给与足够的耐心和帮助,关注新员工的工作表现,及时做好新员工的转正工作。

(二)工资制度

1、提成工资制。适用于从事营销的工作人员。工资总额=底薪+提成+奖金+年终奖金

2、固定工资制。适用于中基层管理人员、职能人员、后勤管理人员。

(三)员工晋升

为了提升员工个人素质和能力,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在公司内部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制,规范公司员工的晋升、晋级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1、人事部将经常公布公司内部职位空缺信息,职员可报名或推荐外界人才,由人力资源部及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协调工作。

2、员工晋升形式分为定期或不定期

(1)定期:公司每年根据公司的营业情况,有年底进行统一晋升员工。

(2)不定期:在年度工作中,对公司有特殊贡献或表现优异的员工,随时予以晋升。

(3)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间,工作表现优秀者,由试用部门推荐,提前进行晋升。

3、符合晋升资格的员工需递交晋升申请表,根据该员工在公司各方面的综合表现,由相关负责人决定是否给予晋升

4、晋升权限

(1)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董事长核定。

(2)部门经理,由总经理以上级别人员提议并呈董事长核定。

(3)部门主管的晋升,由部门经理提议,呈总经理核定

五、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对业务费用,需事先填写申请表,注明用途并由业务经理批准。

报销时,原始凭证必须由经理,经办人两人以上签字并附清单。经财务部门核准后给予报销。当月发生的业务费用当月必须结清。(针对业务人员)

六、提高公司凝聚力,提倡公司员工互帮精神

公司会每月凭出责任心强、业绩好的优秀业务员,累计三个月可享受“金牌业务员”称号。成为“金牌业务员”的人员,除具有带领团队的资格,同时还有月奖金及年终奖。

七、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条件

1、转正后离职,需提前30天向部门、人事部提出申请,递交书面的辞职报告,经批准后,填写《辞职申请表》,逐级上报,按规定权限审批,最后由人事部确认相关手续办理完,方可离职;

2、员工离职或调职离岗前,应由上级或主管指定专人与其办理工作移交,并填写《离职移交表》,离岗前须结清财、物、事等事项;

3、未得到领导批准,擅自离岗、旷工三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即解除劳动合同,以及未做好离职交接者不给予结算工资及其他福利奖金。

第五章请假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人员管理及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必须提前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表”;

执行标准:

①1天以内(含1天)的假期,由直接上司审核、审批后交行政部报备,方可执行;

②3天以内(含3天)的假期,由直接上司审核,间接上司审批后交行政部报备,方可执行;

③3天以上的假期,由直接上司、间接上司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交行政部报备方可执行;

④事假需说明充分理由;病假需提供主治医生的诊断证明或相关票据,未能提供者按事假执行;婚假、产假,需提供相关证明,未能提供者按事假执行;

(2)公司经理/主管级人员,请病/事假以及公出时,应安排好工作,并及时向分管领导及行政部报备。

(3)不允许电话请假和代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但需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须于上班后的第一天内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未办任何手续或请假未经同意而缺勤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4)连续旷工五天以上,或全年累计十天以上者;将予以开除(不发资谴费)的处理。

(5)日工资为基本工资和津贴奖金之和;事假扣全日工资,病假扣相应比例工资,旷工扣双倍日工资。

四、请假申请规定:

1、病假

(1)员工因病假请假一天以上,需出具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条,请假一天(含)以内,可凭请假单销假。

(2)员工病假休假,需填写《请假单》,写明假别、原因、时间,按照请假程序办理,员工若因急病未能在当天亲自递交《请假单》,必须及时电话告知或委托他人向部门主管请假,待回公司后半天内补齐请假手续,交由办公室部备案。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未办任何手续而缺勤者,视旷工处理。

(3)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停工治疗在六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为:

①续工龄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65%发给;

②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5%发给;

③续工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级的85%发给。

(4)休停工治疗在六个月以上的疾病救济费为:

①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60%发给;

②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65%发给;

③连续工龄满二十年满三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发给。

(5)员工从转正后工作满1年起,每年可享有有薪病假五天。

2、事假

(1)员工因事需要休假时,可申请无薪事假,并填写《请假单》。

(2)事假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请,部门经理同意后,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连续请假3天以上,需提前2天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

(3)员工亲属住院需要本公司员工护理的,按事假处理。

(4)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一次最长不得超过10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

(5)特殊情况需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的超过假期者按旷工处理。

(6)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工资。

3、工伤假

(1)凡工作中非个人过失造成负伤,二十四小时内凭正规医院签发的《诊断证明》依法享受工伤假。

(2)工伤期间的工资按照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基本工资按月支付。

4、有薪婚假

凡请婚假者,应提前一周填写《婚假请假单》直接交总经理,由总经理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并持《婚嫁请假单》至行政部备案。

(1)在公司服务满一年的适龄员工在结婚时可获7天有薪婚假。

(2)员工申请休婚假均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呈交行政部审批(结婚证等)。

(3)再婚的可享受3天法定婚嫁。

(4)婚嫁期间的工资照常发放。

5、有薪产假及节育手术假、产检期假、哺乳期假

(1)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已婚正式员工,且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持医院证明书均可申请带薪产假或产后护理假、产检假、哺乳期假。请产假应提前一周填写《产假请假单》,报公司总经理审批,由总经理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并持《产假申请单》至行政部备案。

①单胎顺产者,产假90天,其中包括产前假15天;难产者,再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②男员工的产后护理假为7天,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2)员工接受节育手术的,凭手术证明按下列规定享受节育手术假期。

①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3天;

②按规定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休息2天;

③输精管结扎的,休息10天;输卵管结扎的,休息15天;

④采用皮下埋植剂避孕的,自植入或者取出手术之日起休息3天;

⑤怀孕两个月以下人工流产的,休息7天;怀孕两个月以上人工流产的,休息10天;

⑥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如遇特殊情况需增加假期的,按施行手术机构出具证明确定;

(3)女员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其工资或者生育津贴以及生育、流产的医疗费用,所在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公司支付。如公司斟情给予补贴,可按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4)在落实节育措施休假期间,或者因计划生育手术引起的并发症治疗期间,或者施行吻合手术期间,工资照发。

(5)产检期假

①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②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③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

④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6)哺乳期假

①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在每天上班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

②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

③每天上班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6、有薪丧假

以下情形视为丧事假(需提出书面申请)

(1)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等)死亡,准假3天。

(2)丧假是国家规定保障员工权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必须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补,超期按事假处理。

(3)丧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

7、有薪年假

(1)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员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公司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5)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8、有薪学习假

⑴员工参加列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学习,如在公司内、外举办的脱产、半脱产培训班;未经批准擅自外出按旷工处理。

⑵员工根据岗位职业需要参加的培训进修,经批准参加的人员,其所占用的工作时间亦可认为学习假。学习假申请未通过,可向上司申请作为事假执行。

⑶经批准按学习假执行时,学习期间的工资照常发放。

9、公出

(1)在工作时间需要外出办理业务时,需登记《员工出入登记表》,需注明时间,内容,地点,并且签名。

(2)外出时间不到半天的,可自行登记,外出时间超过半天的,需让部门经理同时签字,如因私自外出而未登记或告知部门经理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如有紧急事情,早上不能直接前来公司的,可电话告知部门经理,待返回公司后补办手续,否则一律按照旷工处理。

(4)由值班经理负责管理《员工出入登记表》,并核对打卡时间;于月初报送行政部。

五、公司有权在必要时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并及时将更改通知全体员工。

第六章劳动合同管理

一、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员工转正后即订劳动合同,劳动日期自员工入职之日起算,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员工领取劳动合同时应当签收。

二、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签字、公司加盖公章方能生效。

三、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

四、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应当签署双方协议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

五、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是指(不限于)造成公司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a、未能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b、无正当理由经常不能按时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合同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九、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第七章员工福利制度

一、本公司正式员工可享受本公司一切福利待遇。

二、正式员工均参加社会保险,享有各项保险权利。

三、公司可视情况,不定期举办员工聚餐、郊游等集体活动。

四、本公司依据有关劳动法的规定,发给员工年终奖金,年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发放标准如下

1、在公司服务满一年者发放月薪一个月,未满一年者按比例发放;

2、销售人员根据其年度业绩完成量给予发放。

3、未到年终离职者不发。

五、公司年终结算如有盈利,根据考核,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调薪。

六、公司每逢重大节庆日(春节、中秋节等)向员工发放礼品或礼金,其金额视公司业务盈余及财政状况而定。

七、每月10日之前发放前月工资。

第八章员工培训

一、培训目的:塑造企业文化,促进人力资源增值,提升经营绩效。

二、培训原则:员工培训需求与公司发展需要相结合。

三、新员工到岗后,由公司统一安排参加岗前培训,每个新员工需通过基本培训方可正式上岗。

四、在岗员工将根据不同阶段,接受公司的再培训计划;

五、公司将视不同情况,不定期送员工去总部进行针对性的培训。

第九章卫生与安全制度

一、公司员工应共同维护好环境及公共卫生,随时整理工作环境,保持整洁。

二、公司全体员工,均有防止或抢救火灾及其它灾害的责任。(WwW.DsbJ1.Com 读书笔记吧)

三、员工发现有突发状况时,应及时反映上级与及随机应变,做必要的安全处理措施。

四、员工在值勤职务时需要使用公司车辆,应先报备核准,并需先了解其性能,检查车况。行车时亦需遵守交通规则,倘有违规罚款时须自行处理。

五、员工每天上下班离开公司时,应检查电灯、门窗、电脑、电器等,以防盗窃或火灾发生。

小额贷款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篇5

1、严格按公司规定要求进行装卸货、理货上架,准确、准时完成组长分配的任务;

2、装卸货理货过程中,轻拿轻放服从分配,听从指挥,注意安全,并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

3、装卸货过程中,爱护各类设施设备与工具(手推车)等,使用完毕及时归位,发现破损及时上报主管处理;

4、与配货人员通力合作,做好货物的`上下架工作。

5、统计每日到货数量,做好登记,和贴条码人员合作贴好条码;

6、与配货人员通力合作、互相配合一起做好上架工作并服从配货人员安排,将急需的货物第一时间上架,按类摆放,做好标识。

7、每天下班前做好分管区域的卫生管理工作,保证装卸货理货区域整洁有序;干净卫生 符合5S规范。

8、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岗,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

9、积极参加公司与部门组织的培训,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商品知识水平,不断探索提高装卸货和理货准确率与工作效率的办法。

10、对提高装卸货及理货效率的方法、措施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作业流程优化有建议权。

小额贷款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考核目的

1.促进部门各级人员的沟通和交流,增强部门凝聚力。

2.促进部门建立奖罚分明、职务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人事激励约束机制。

第二条考核原则

1.公开、公正、全面、客观原则

考核标准、考核程序、考核时间、考核方式在部门内部对全体员工公开,评估者要对被评估者进行准确而客观的评价。

2.简便实用,易于操作的原则

要根据不同岗位(工种)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标准,每一项考核要量化到具体内容,并且易于操作,不能过于繁琐。考核采用百分制打分形式。

第三条考核结果的应用

本部门考核各级员工成绩的记录应作为升职、升级、调动、退职、核薪等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考核主体及日期

第四条考核主体

考核实施一般由集团人力资源部与部门综合管理处组织,被考核者的直属上级进行评价。

第五条考核周期

各职能经理实行季度考核,各职能主管与其他员工一般都实行月度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

第六条考核日期

1.每周综合管理处统一汇报各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与问题分析。

2.月度考核在每月

3.季度考核在每年4月xx日、7月10月xx日以及次年1月

4.半年度绩效考核在每年7月1月

5.年度考核应在次年1月xx日以前完成。

第三章考核内容及权重分配

第七条考核内容的确定

1.根据部门年度战略要求,综合管理处在部门管理层面、各处及各个岗位之间,将战略目标从大到小层层分解,归纳出具体部门和各个岗位的关键绩效指标,由此构成考核内容的.一部分,即绩效部分,作为考核的依据。

2.根据公司发展对员工能力和工作态度的要求,综合管理处选取的必备工作能力和态度指标作为考核的一部分。

第八条考核内容的组成

考核内容主要由三部门组成。

第一部分,是根据关键业绩指标确定的绩效部分,主要是对相关职位的部门以及员工业绩的考核、落实和量化。

第二部分,针对其无法量化的工作能力设定不同的等级或层次进行描述。

第三部分,针对工作中体现出的不同工作态度分等级进行描述。

各部分的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

第四章考核办法及考核结果应用

第九条下列人员不参加年底考核:

1.入职未满半年者;

2.停薪留职及复职未达半年者;

3.已征召入伍者;

4.曾受留职察看处分者;

5.中途离职者;

第十条考核结果依成绩分下列六等。

1.一等:100分,考绩在100分,列为一等,绩效工资1级。

2.二等:90-99分,考绩在90分以上未满100分者,列为二等,绩效工资2级。

3.三等:80-89分,考绩在80分以上未满89分者,列为三等,绩效工资3级。

4.四等:70-79分,考绩在70分以上未满79分者,列为四等,绩效工资4级。

5.五等:60-69分,考绩在60分以上未满69分者,列为四等,绩效工资5级。

6.六等:60分以下,考绩未满60分者列为五等,绩效工资6级。

第十一条受奖励或惩戒者,考绩应依下列规定增减其分数:

1.记大功1次加10分,记功1次加5分,嘉奖1次加2分;

2.记大过1次减10分,记过1次减5分,警告1次减2分。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一等:

1.曾受过任何一种惩戒;

2.迟到或早退累计扣分10分以上者;

3.请假超过限定日数者;

4.旷工1天以上者;

5.六个月内出现安全事故者。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考核不得列入一等至三等:

1.在年度内曾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2.迟到或早退累计30次以上者;

3.旷工两日以上者。

第五章奖惩规定

第十四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根据其事由、动机、影响程度报请升级、记大功、记功、嘉奖、晋级及奖励等,并记入考绩记录。

1.对本部门业务或技术有特殊贡献或创新,并经采用而获显著绩效者。

2.遇有特殊危急事故冒险抢救,保全本部门或公司重大利益或他人生命者。

3.能对危害本公司产业或设备的因素防患于未然,或对其危害因素进行防护消灭,因而避

免损害者。

第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情节轻重程度报请免职、记大过、记过、警告、降级等处罚,并记入考绩记录。

1.行为不捡、屡教不改或破坏集团及部门纪律情节重大者。

2.遇特殊危急事变,畏难逃避或救护失时,导致本部门产业或人员利益蒙受重大损害者。

3.对可预见的灾害疏于觉察或临时急救措施失当,导致本部门遭受损害者。

4.对本部门的重大危害,因徇私不顾或隐匿不报而怠误时机,导致本部门遭受损害者。

第十六条综合管理处应于每年1月xx日前将各级职员年度考勤及奖惩资料填妥。

第六章考核申诉

第十七条被考核者如对考核结果存在异议,可在考核结果公布后两日内向综合管理处提出申诉请求。

第十八条综合管理处根据申诉事项核准申诉事宜,在收到申诉请求三日内给予申诉者明确答复。

第七章其它规定

第十九条各级员工考核成绩的记录均由综合管理处保存,除经理级以上人员,其他任何人不得查阅。

第二十条考绩人员须严守秘密,并以公正、客观的立场评议,不得泄露或徇私舞弊,违者分别惩处。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物流部制定,经总监及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物流部综合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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