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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1.20

注册通知15篇。

资料意义广泛,可以指一些参考素材。在学习工作中,我们有可能会使用到资料。有了资料,这样接下来工作才会更上一层楼!所以,你是否知晓资料到底是怎样的形式呢?小编现在推荐你阅读一下注册通知1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注册通知 篇1

各市人事局考试部门、省直、中央驻沈阳各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人考中心函201号)文件要求,现将2005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考5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考2个科目(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的必须当年通过为合格。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2B铅笔、橡皮、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务部门统一发放,考后回收。

《税务代理实务》科目全部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其余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一)、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四年;

2、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六年;

3、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二年;

4、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四年(1、2、3、4条中“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是指具体从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工作);

5、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6、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7、取得中专学历,从事税收业务工作满十年,其中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工作满二年;

8、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了经济、会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一年。

(二)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107号)文件规定,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报名条件(一)中规定的要求;

2、香港、澳门居民在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时,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

3、提交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三)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时间为2005年年底。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含税务代理)满两年者免试《税法(一)》、《税法(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考试。

1、报名考试,由本人申请、单位同意,持相关材料到各市人事考试部门报名。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由人事考试部门进行审查;各地人事考试部门要按规定做好资格审查工作,明确工作程序,落实责任人。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2、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到本市人事局办理审批手续;在省直报名点报名的人员,到省人事厅职称处办理免试审批手续。

六、各市在报名过程中,应注意核对老考生的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档案号是滚动考试管理的依据,请提醒考生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省人事考试中心将下发2004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档案信息库,各市在组织老考生报名时要据此查询,核准报考科目。

七、考试信息管理使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考试信息代码设置如下:

注册税务师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代码:

类别      级别        专业          科目

22注册税务师 5考5科  01注册税务师    1、税法(一)

下发的档案库属国家保密资料,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更改,如发现更改,追究单位及个人责任。

八、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为每科50元。各市按每科45元标准于2005年5月30日前向省人事考试中心上交考务费。

九、省直报名时间为2004年12月20日―12月24日。各市具体报名时间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商税务部门确定,于2004年12月28日前完成报名工作,不得拖延。考场由省统一安排。

十、各市于2005年4月7日前向省考试中心上报报名信息,同时领取准考证。考生于2005年5月20日以后通过电话16840165查询考号和考试地点。

2005年注册税务执业资格考试用书包括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两部分,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均采取单科预订方式。

注册税务师教材单价如下:《 税法(Ⅰ)》 (定价35元) ;《 税法(Ⅱ)》 (定价38元);《税务代理实务》(定价48元);《 财务与会计》(定价44元) ;》《税收相关法律》 (定价45元) ;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习题集》(定价49元);《考试大纲》(定价3元);

注册税务师辅导用书单价如下:上册(税法Ⅰ、税法Ⅱ)36元;中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36元;下册(财务会计)36元。

以上单位请于当地考试报名结束后3日内,按单科将教材费、培训费及教材预订表、培训统计表报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各地在办理订书与培训收费中,要做到文明服务,以考生自愿为原则,不得强制征订教材或培训,考前培训报名工作委托教材预定单位统一受理,防止误导考生。

十二、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和税务部门要密切配合,组织好报名工作,利用各种方式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努力为广大考生做好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24―22526065 024―22534688转255

会计

注册通知 篇2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级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在甬省部属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04〕37号)精神, 现就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报名条件和范围按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发〔〕116号、人发〔〕4号规定执行(见附件1)。凡涉及时间期限计算的一律算至2005年底。

参加全部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即第1年至第3年为一个周期,第2年至第4年为一个周期,依此类推);考两科(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的.须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税务代理实务》科目全部在试卷上作答,阅卷工作由全国统一组织实施;其余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辑功能)。

报考者须按要求准确填写《2005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在指定位置贴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一寸正面免冠同底近照两张,并随附下列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税务专业工作或相关工作年限证明(附件3);

4、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提供符合免试条件要求的原始证件及复印件;

5、对上年度参考人员今年续考的,需提供档案号或上年度的准考证(准考证或档案号是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依据,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及学历证书复印件,并在报名表相应栏目(“考试周期内合格科目栏”)内打勾,可不附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

6、要求订书及培训者须填写《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和指定用书登记表》(附件5),可按附件5所列分别与相应部门联系。

报名表由单位审核签章后上报市直主管部门,县(市)区所属单位报当地人事部门,省部属单位及无管理部门人员(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或劳动力市场的需由档案存放部门盖章)可直接到宁波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及原始证件,并在复印件上由经办人签字加盖公章,于12月27-29日期间将汇总后的材料按附件4要求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服务厅(柳汀街557号人才大厦三楼)办理报名手续,联系电话:87134800、87116422.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人厅发〔2004〕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凡符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考试的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4〕253号文件规定执行,即每人每科40元。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前培训和教材征订由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负责(电话:87732099、87732503,地址:百丈路8号)。此次教材征订仍然采取单科(本)征订方式,不得要求考生整套购买,考前培训应按考生自愿参加的原则组织。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影响面大,备受社会关注,各级人事和国税、地税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在报名过程中要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严格掌握资格条件,加强对资格审查工作的管理,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注册通知 篇3

根据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及《关于做好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6月17日、18日、19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会计》。

二、报名条件:(一)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具有从事经济、法律6年工作经历。

(二)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具有从事经济、法律4年工作经历。

(三)经济类、法学类二学位或研究生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毕业,具有从事经济、法律2年工作经历。

(四)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毕业,具有从事经济、法律1年工作经历。

(五)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六)对于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

对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2年税收工作经历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财务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一)报名时间:报名从即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时间12月30日;乌鲁木齐地区的报考人员于月13日至12月24日(双休日休息)。

(二)报名地点:各地州市报名点由当地人事考试部门与税务师资格审查委员会商定报名。乌鲁木齐地区考生到乌市克拉玛依东路34号(中国新疆人才市场四楼)报名。

(三)报名程序:考生报名时须携带同底近期一寸免冠照片7张,老考生凭上年准考证和档案管理号报名;新考生须持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证明或职称证书及复印件报名。

五、考试地点、考试时间,以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的.准考证贴条为准,其他事宜以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和自治区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下发的有关文件为准。

六、其它事宜:(一)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考生要妥善保管,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二)考前培训由自治区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负责,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盗用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名义,编写辅导材料或举办考前培训班。

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0991)4650800

会计         

注册通知 篇4

各区、县(自治县、市)职称资格考试管理部门: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号)规定,现将我市举行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二、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到报名点报名。

三、报名条件:

㈠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

1.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或非经济、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3.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获非经济、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

4.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5.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6.对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八年者,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全部科目的考试。

7.对于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一年,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全部科目的考试。

㈡  对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已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虽在税务代理机构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工作,但不符合免试条件者,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

㈢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1.按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已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并在税务代理机构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三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两年。

四、具备考全部科目(5科)资格的考生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具备免试三科(只考两科)资格的`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

五、试卷有客观题和主观题,《税务代理实务》科目全部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

六、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㈡  报名地点:

1.重庆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地址:渝北区新埤坊一路1号,联系电话:89077188)。

2.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培训部(地址:江北区区府路1号附1号农垦大厦4楼,联系电话:67765273)。

3.重庆市少年儿童图书馆辅导部(地址:渝中区中兴路73号,联系电话:63842665)。

4.重庆市人才大市场大坪分市场(地址:渝中区大坪长江二路77号万友公司704室,联系电话:68770085)。

5.重庆市人才大市场沙坪坝分市场(地址:沙坪坝区三峡广场赛博五楼,联系电话:65410804)。

6.重庆展望职业学校(地址:石桥铺渝州路18号高创锦业大厦5楼,联系电话: 68619697)。

7.南岸区人事局职改办(地址:南坪福天大厦4楼,联系电话:62986606)。

㈠  考生须按要求认真填涂《重庆市        资格考试报名卡》(简称报名卡)1份,经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须携带学历证、身份证和1寸黑白照片1张到报名点报名。续考考生必须在报名卡上填写好上年度考试成绩滚动档案号。各报名点务必做到报名卡上的照片(黑白、近照)无遗漏,考生的报名卡须字迹工整、清晰。

跨省转考到本市报名的考生,必须带上当地考试管理机构的转考手续及成绩证明到市职称考试评审中心报名,否则以往年度考试成绩视为无效。

㈡  报名点对考生提供的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毕业证、免试三科的考生还需提供符合免试条件的有关证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必须对考生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审查做到准确无误后在考生报名登记卡上签字。对免试三科中符合条件1、2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卡上填写税务师执业证书号码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号码备查。

㈢  各报名点应坚持考生自愿报考科目和自愿预订考试教材的原则,不得强制考生一次报考全部考试科目或订购整套考试教材。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渝价241号、236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40元/科,报名费10元/人,对新考生每人收取考试成绩档案管理费20元/人。

根据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置的有关规定,注册税务师考试考场由市职称考试评审中心在主城区统一安排设置,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㈠  考试指定教材和考前培训。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指定教材的征订发行工作及考前培训工作均由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负责(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63号,联系电话:67676258、67676228(传真)、67676239,邮编:401147),各报名点如要预订指定教材、参加考前培训、请直接与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联系。

㈡  报名截止后,各报名点须填写考生名册备查。报名考务费和考生报名登记卡、报名人数统计表于2004年12月28日前(按上报时间安排表)报市职称考试评审中心统一汇总,逾期不予受理。

㈢  准考证由市职称考试评审中心统一制作,各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05年5月24日―25日,并负责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后,须认真阅读准考证背面的考生须知,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市职称考试评审中心联系。

重庆市职称考试评审中心         重庆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会计         

注册通知 篇5

学习心得(北京国电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王玲玲)

转眼又到了一年一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考试报名的时间了,今年年初备战考试的情景还仿佛历历在目,内心里似乎总有一种声音驱使我将考试的心得体会记录下来,一拖再拖,终于成文。

2008年我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考试五门一次性全部通过,完成了年初为自己设定的学习目标。在考完试等待了漫长的两个月后,6月20号得知已公布成绩,与几个同事一起迫不及待地上网查分数,大家的心情焦急而复杂,有个同事居然紧张得连自己的姓名都敲不进去了。当得知通过时,大家都像小孩似的击掌庆贺,大声欢呼,以至于楼道里其他部门的同事都跑过来惊讶地看发生了什么事情。而只有我们这几个参加了考试的人才清楚,这短短几分钟的喜悦和激动背后每个人为取得这些成绩所付出的辛苦和努力。

几分耕耘,几分收获,这是我在总结自己这次考试中的最深刻体会,也是每一个准备参加考试的朋友应该牢牢记在心中的,考试没有侥幸,靠得是实力,靠得是自己一点一滴的努力和积累。没有这些,我想任何的经验和技巧都是空中楼阁,都是不可能获得成功的。以下是我在备战本次注册咨询工程师考试中总结的一些心得体会,希望能够给准备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考试的朋友们一点启示。

一、下定决心、破釜沉舟、抱定一定要通过考试的决心和信心。

这一点是前提,是内在的强大动力,只有先解决了自己的思想问题,才能激发自己的潜力,克服在学习过程中的重重困难,以无比的坚韧和耐心完成繁重的学习任务,通过考试。正因为有了这种内在的通过考试的强烈愿望,才可能战胜自我,克服自己的懒惰心理,以最大的热情投入学习,充分调动自己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抛除杂念,合理安排好工作、家庭和学习,挤出一切可利用的时间用于学习。

具备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考试资格的人,最年轻的估计也已经有了自己的家庭,在单位里一般也都是业务骨干,所以在备考期间,如何安排好工作、家庭和学习是非常重要的,是第一个需要克服的困难。由于2008年考试大纲全面改版,正式下发已是2007年12月份,相对以前学习时间更加短暂。我是从2008年春节长假之后才真正开始看书的,而当时我的宝宝还不到两岁,学习上所要克服的困难更多于常人,因此在从2月到4月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完成四本教材、五门考试的学习任务,压力是可想而知的。能顺利通过这次考试,我非常感谢家人,是他们无私地支持我,使我能够尽可能地排除干扰,专心致志地全力备考。

三、劳逸结合、适度锻炼、合理休息,保持充沛的精力投入学习

虽然学习任务非常繁重,但是我绝不搞“疲劳战”,在备考的这段时间里,有时真恨自己分身乏术,因为越学越觉得自己没掌握的知识点越多,越学越觉得时间不够用,恨不得自己不需要吃饭睡觉才好。但是毕竟人就是人,不是神,还要面临工作、家庭种种的压力,我觉得聪明的学习应该是高效率的,应该善于休息。因此在备考期间我基本上不熬夜,我听从自己身体发出的信号,如果感觉根本脑子都不转圈了,我立即合上书本,如果是白天我就出去活动活动,如果是夜里干脆就睡觉。中间我还去游过几次泳,因为感觉自己太累了,需要调节一下,果然游完泳,睡眠也好,第二天又可以充满活力了。

四、根据需要参加合适的培训班,根据培训班的学习进度,结合个人特点制订适合自己的学习计划

身边的同事也有不参加培训班就通过考试的,但我觉得自己学习能力不够强,需要老师的指导和同学的促进,而且第四门教材与我的知识背景相差很大,自学太吃力。因此我觉得参加培训班对我的帮助是很大的。我参加了国家发改委培训中心2008年这一期的所有培训班,从重点知识串讲到题型精解一直到模拟考试班,全部参加。当然并不是所有的班都很有用,我觉得对自己帮助最大的是第二、四、五科的班以及模拟考试班。我的体会是培训班的老师的质量直接决定了培训的效果。我按照培训班的进度安排自己的学习计划,将每个培训班的时间当作里程碑,将老师的讲解当作自己下一阶段学习的重点,循序渐进地推进自己的学习进程。

五、抓住重点、难点,合理分配时间,集中精力、各个击破

我的工作与项目管理联系很紧密,但是对于财务知识几乎一窍不通,因此我把第四科当作重中之重,而前三科以记忆为主,我把其中的比较陌生的第二科当作另一个重点。在时间分配上,我给前三科分配的时间很少,除了培训班上跟着过了一遍,基本上都是在考前二十天突击的。而第四科却是我从始至终重点攻克的科目,书都看了四五遍,笔记更是做得详细,功夫不负有心人,第四科我取得了106分的好成绩。

六、紧抓课本、熟练掌握每个知识点,适当练习、不搞题海战术

我看到很多人抛开课本,到处搜罗各种模拟题,当然我也做了一些练习题,但是我觉得从最后的考卷来看,还是应该牢牢掌握教材上的每个知识点,因为考完之后,自己感觉没把握或者答错的地方其实都是那个知识点没掌握好,没理解透彻,考试题出得灵活,稍微一变,自己就拿不准了。因此我的建议就是要紧抓课本、熟练掌握每个知识点,适当练习、不搞题海战术。

限于篇幅,将自己的一点心得体会简单总结了一下,希望对准备参加注册咨询考试的朋友们能有一点点的启示吧。

注册通知 篇6

自治区,直辖市及大连、深圳市人事厅(局)人事考试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根据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97号)文件精神,现将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接此通知后,各地要立即着手组织报名工作,具体报名时 间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商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确定,但报名截止时 间全国统一定为2004年12月31日前,不得拖延。各地人事考试中心于2005年5月7日前将试卷预订单一式两份报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

二、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其报名条件应符合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6号)和《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报名条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请各地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文件,并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工作。

三、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共5个科目。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考5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考2个科目(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的须当年通过为合格。

四、《税务代理实务》科目全部在试卷上作答,阅卷工作由全国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其余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阅卷工作由各省(区、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2b铅笔、橡皮、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地考务部门统一发放,考后回收。

五、考试信息管理使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考试信息代码不变。

六、上缴考务费标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的规定,每科次6元。

七、考试大纲和教材等征订、发行工作由各地注册税务师管理部门负责。各地考务部门在安排考生报名时,应同时安排考试大纲和教材等征订工作,具体办法可与当地注册税务师管理部门协商。

此次教材征订仍采取单科(本)征订方式,不得要求考生整套购买。为及时做好向考生供应教材工作,各地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可根据往年考生报名情况先行预订教材,以备集中发放。在报名工作结束后10日内,将教材征订数和相应书款(售价另行通知)报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八、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请于考前一周将值班电话分别上报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和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有关考务问题请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有关试卷内容方面的问题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联系。

注册通知 篇7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厅培训函〔2012〕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502号)安排,2012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9月8至9日进行。为做好2012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积极配合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考试报名工作,严格按照考试报名条件,认真进行资格审查,保证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对报考条件中有关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学历(学位)专业的审核,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8号,见附件1)的有关解释执行。

二、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3〕13号)中有关考培分离的规定,凡参与考试有关工作的人员,不得参加与考试有关的辅导培训,也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前培训坚持自主组织、自愿参加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名义组织应考培训。

四、2012年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1年版)》的要求执行。考试大纲有关内容可登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注册安全工程师”专栏查询。

五、各地区考试报名工作结束后,请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时了解当地报考有关情况,并填写报考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传真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传真:010-64463146)。

附件:

1.关于做好2012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8号)(略)

2.2012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情况汇总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注册通知 篇8

1、交费对象:所有在籍学员

2、交费时间:20xx年12月15日20xx年2月6日

3、交费方式:按照中山大学网络教育规定,学费全面采用网上银行自助缴费方式(进入学习平台交费)。

注:学生应按时缴费,否则将不能进行学习和考试。

中山大学网络教育xx联合学习中心

20xx年12月24日

注册通知 篇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副省级市人事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经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应符合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人发116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人发4号)规定的考试有关报名条件。

二、香港、澳门居民在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三、请各地及时向社会公布本通知,并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准备工作。

注册通知 篇10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一、注册咨询工程师考试简介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经注册登记后,在经济建设中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中央现在一直要做经济结构调整,但实际上这个调整起来是很麻烦的一件事情。所以说投资拉动必然是一个长期的任务,咨询工程师在这个行业里起到的领头兵的作用,这个咨询工程师发展的前景是非常好的。首先从大的局势上来看咨询工程师今后在经济社会的地位是非常好的。

同样这么多工程要上马,就需要很多咨询的报告,要做很多的可研报告,这些可研报告必须由咨询工程师来做,也就是说以后咨询工程师的人数要大量增加。现在很多咨询工程师做报告还是基于计划经济状态下,我们做的报告只是为了让银行给我贷款,只是为了让上级给我批准,还是处于这种状态,今后要逐步的走向真正的做可行性研究报告,而不是原来说的可批性研究报告。这需要我们的咨询人员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专业知识还要逐步的提高,所以我们想,咨询工程师今后不管是在大的社会地位上也好,还是从人的数量也好,还是从人的质量也好,都有一个很大的发展前景

二、为什么要参加咨询工程师考试?

1、目前,在咨询工程师行业中,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不足三分之一,多数咨询单位对有证者都是来者不拒!说明国家很缺咨询工程师这样的人才,也说明社会急需咨询工程师!

2、考取国家咨询工程师资格,并经注册,才能以咨询工程师名义执业,所以,考取国家咨询工程师资格,是工作的需要。

3、首先是自己能力的证明,我们通过考试考取该证,必定说明我们拥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其实上边也说到了此证对公司的重要性,故此你在公司的工资、职称评定都与此挂钩,所以说考咨询工程师证工资翻一番绝非虚谈。

4、注册咨询工程师证挂靠每年都20000~30000元!

三、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参加咨询工程师考试?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五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2、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6年。

3、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4年。

4、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3年。

5、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2年。

6、获非工程技术类、非工程经济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人员,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年限相应增加2年。

7、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两科)考试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咨询概论》、《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科目。

1、符合考核认定范围,但在考核认定中未获得通过的人员。

2、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目及全国优秀工程勘测设计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3、在2002年底前按国家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4、通过国家执业资格考试,获得工程技术类执业资格证书,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三)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交材料:《资格考试报名表》、《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技术职务证书和主管单位出示的参加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免试人员相关的资格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工程技术类执业资格证书。

四、途径优势

对于那些想考咨询工程师但苦于没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毕业相关证书,也没有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和有相关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毕业证书但工作年限达不到要求的人【或者刚毕业有能力考试但过不了现场资格审核的】

可以考虑我们提供的途径:

1、无需复杂的报名和审核程序。

2、无需相关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毕业学历。

3、我们只需要一寸照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无需相关学历,只要你想考我们就能圆你注册咨询工程师考试梦。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QQ:

五、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8日~2013年1月15日

2、考试时间:2013年4月13、14日

3、考试科目:《工程咨询概论》、《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

注册通知 篇1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恢复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厅人事〔2017〕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注册安全工程师已列入准入类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和继续教育工作自2017年10月31日起恢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业证有效期截止日期在2015年5月27日(注册工作暂停之日)至2017年10月30日(注册工作恢复之日前1天)期间的,需重新注册。自注册工作恢复之日起一年内申请重新注册的,若执业单位未发生变化,仅需在注册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免除提供继续教育证明,也不必报送有关纸质申请材料;若执业单位发生变化,仅免除提供继续教育证明。重新注册终审通过后不再制发新执业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注册终审机构将印有注册记录的专用标签邮寄至各初审机构,申请人领取专用标签后自行粘贴在所持执业证的注册记录页中。

二、执业证有效期截止日期在2017年10月31日至2018年10月31日期间申请延续注册的,免除提供继续教育证明。

三、上述情况以外的注册申请,均按现行规定执行。

四、对注册工作暂停前,各初审机构已接收的申请材料,请予退回申请者本人。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9月30日

注册通知 篇12

各市、州人事局、国税局、地税局,省直、中央在长各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考务问题通知如下: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6月17日至19日。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务工作计划详见附件。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按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4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规定的通知》(人发104号)、《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107号)及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条件问题的通知》(国税注字15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滚动和非滚动两种管理模式,符合免试三科条件的报考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即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报考五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与去年相同。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各市、州的具体报名时间和地点,由各地人事考试部门商当地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确定。报名程序及要求与去年相同,续考人员必须准确填写档案号。《资格考试登记表》和《报考人员花名册》由各地按省里统一规定的样式自行印制。省直及中央在长单位的`报名时间为2004年12月23日至24日,报名地点:军凯宾馆(长沙市远大一路132号)后栋六楼,联系电话:2217795.

(一)各地在组织报名时,必须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核对报考人员的身份和资格,并注意审核身份证的有效期限,对弄虚作假的,要严肃查处。经审查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人员的《资格考试登记表》须签署“同意免试部分科目”审核意见,以示负责。根据人事部办公厅人办发52号文件规定,省职改办将在发证前对各市、州报考人员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而通过考试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并追究有关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二)“报名信息卡”由各地人事考试部门自行光电阅读,有条件的市州可数码照像或自行扫描照片。各地人事考试部门和有关单位必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参考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类别、级别、科目及代码等报考信息数据的审核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过期或临时身份证的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准确无误的报名信息打印清样及数据软盘,连同《资格考试登记表》和《报考人员花名册》一并报送省人事考试中心。省人事考试中心不再对各地的报考信息逐人进行校核。

根据湘价费字281号文件规定,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费为每人每科52.6元,各市、州向省人事考试中心上缴的考务费为每人每科39.1元(含上缴人事部考务管理费7.6元)。

我省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前培训及考试辅导教材征订发行工作由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组织进行。各地人事、税务部门要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密切配合,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会计         

注册通知 篇13

各地、市人事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人事局,中、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号)精神,现将我省20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如下:

(一)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5年6月17日至19日举行。

1、凡符合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4号)精神(附件2),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2、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其报名条件应符合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16号)和《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报名条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3、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财务与会计、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税务代理实务5个科目。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考5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考2个科目(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的须当年通过为合格。

1、各地市要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工作,不得放宽报名条件。

2、老考生报名参加2005年度的考试,原则上不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只需携带1寸照片(近期、同版、免冠)2张;上一年度准考证复印件;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老考生报名表(附件3)。对上一年度报名时档案号考生要如实填写。

3、新考生报名参加2005年度的考试,报名时需携带1寸照片(近期、同版、免冠)2张;身份证复印件;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新考生报名表(附件4);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原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指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工作)年限证明;职称证书、税务师执业证书原件和由税务代理机构(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税收业务工作年限证明。上述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报名资格。

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初审合格签章后,提供报名所需全部材料到当地人事局报名;非在哈中、省直单位按属地管理,在哈中、省直单位考生由各单位人事(干部)处统一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

咨询电话:0451-82344319 82344329 82335550

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按人事部要求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置考场,各地市不设考场。

各地市人事局在2005年1月31日前,将报名人数、名册和考试报名表同时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94号)文件规定,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每人报名费15元,每报考一科考试费为26元。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地市人事局每名考生留取15元报名费外,其余考务费用上缴省人事考试中心。

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及参考用书征订事宜请与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联系。

(一)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的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请注意保管,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二)《税务代理实务》科目全部在试卷上作答;其余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试部门发放、回收。

(三)考生应考时,要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铅笔(2B)、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静音和无编储功能)。

各地要按时间要求认真做好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宣传、报名组织和资格审查工作,不得拖延时间,延误工作。

会计         

注册通知 篇14

学院各院系:

20xx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我院启用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和数据上报。毕业生实名制平台包括了毕业生资格审查管理,毕业生就业去向管理数据的收集和上报。此平台需要毕业生以实名注册,完善自己的基本信息,各院系分配有独立账号和权限自行管理。请毕业班辅导员组织20xx届毕业生于20xx年12月31日之前在“大学生就业实名制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和填报。

一、注册操作流程如下:

1、访问,注册。

访问网站:,点击“马上注册”按钮,用户名请用经常使用的QQ邮箱,填写真实的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注册完后牢记用户名及密码,以便后期登陆。

2、填写个人信息,提交信息。

注册后,登陆进入主页面后,请按照提示填写完整真实的个人信息,点击提交。

(1)毕业时间:20xx年(选的时候注意,千万不要填到其他年限去了,会看不到注册数据)

(2)生源地:填写户口所在地

(3)院系、班级:自己选择

(4)学号:填写学院下发的与教务处匹配的.12位数字学号;

(5)学制:3年/5年/1.5年;

(6)是否师范生:否

(7)培养方式:非定向;

(8)主修外语:英语;

(9)就业困难类别:依据自身情况填写;

(10)QQ号码:若以QQ邮箱注册,系统会自动生成;若以其他邮箱注册,请填写完整;

(11)电子邮箱:系统默认;

(12)个人联系电话、家庭联系电话、家庭邮政编码、家庭地址:如实填写;

(13)上传证件照:一寸免冠,大小不超过200K(根据15届学生的填报情况,很多学生的照片用的是生活照,有的上传的是身份证照片,有的是故意搞怪的照片导致审核不通过,这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请学生认真对待,对自己负责。)

3、提交后审核未通过项修改。

(1)生源地未通过:填写生源地与高考户籍所在地不一致,造成生源地未通过,请上传新身份证和新户籍证明照片(户口本有自己名字页面);

(2)姓名问题(更改姓名的同学)请联系学籍科邓老师在学籍信息里更改。

(3)专业未通过(更改专业的同学):请联系学籍科邓老师在学籍信息里更改。

二、系部管理员职责:

(1)下发权限到本院系各辅导员或者班级,指导完成注册工作;

(2)督促各班级注册进度,查漏补缺,最后核实总人数。

三、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毕业生实名制服务平台联系人:

毕业生系统注册、毕业生去向管理:朱老师,xxxxx

丁老师,xxxx

请负责毕业生工作辅导员加毕业生实名制工作群xxxx,在注册过程中出现问题请及时反馈。若系统更新或调整我们会及时通知给师生,带来不便请谅解!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20xx年10月22日

注册通知 篇15

工作安排12月开始 各地发布考试公告,做好资格审查等报名工作,下发考前规则模板 5月12日前 上报试卷预订单 考

间 6月22日 下午:2:00—4:30 财务与会计 6月23日 上午:9:00—11:30 税法(一)

下午:2:00—4:30 税法(二) 6月24日 上午: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2:00—4:30 税务代理实务 6月28日前 下发考后规则模板,上报考场分配信息 7月底前 各地完成客观题阅卷工作,并上报客观题成绩 8月上旬 下发主观题阅卷成绩 8月24日前 公布考试成绩

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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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通知精品14篇


资料包含着人类在社会实践,科学实验和研究过程中所汇集的经验。无论是生活中,还是工作中,我们都有可能需要用到资料。有了资料,这样接下来工作才会更上一层楼!既然如此,你知道我们的资料有哪些内容啊?下面,我们为你推荐了注册通知精品14篇,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注册通知(篇1)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一、注册咨询工程师考试简介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经注册登记后,在经济建设中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中央现在一直要做经济结构调整,但实际上这个调整起来是很麻烦的一件事情。所以说投资拉动必然是一个长期的任务,咨询工程师在这个行业里起到的领头兵的作用,这个咨询工程师发展的前景是非常好的。首先从大的局势上来看咨询工程师今后在经济社会的地位是非常好的。

同样这么多工程要上马,就需要很多咨询的报告,要做很多的可研报告,这些可研报告必须由咨询工程师来做,也就是说以后咨询工程师的人数要大量增加。现在很多咨询工程师做报告还是基于计划经济状态下,我们做的报告只是为了让银行给我贷款,只是为了让上级给我批准,还是处于这种状态,今后要逐步的走向真正的做可行性研究报告,而不是原来说的可批性研究报告。这需要我们的咨询人员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专业知识还要逐步的提高,所以我们想,咨询工程师今后不管是在大的社会地位上也好,还是从人的数量也好,还是从人的质量也好,都有一个很大的发展前景

二、为什么要参加咨询工程师考试?

1、目前,在咨询工程师行业中,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不足三分之一,多数咨询单位对有证者都是来者不拒!说明国家很缺咨询工程师这样的人才,也说明社会急需咨询工程师!

2、考取国家咨询工程师资格,并经注册,才能以咨询工程师名义执业,所以,考取国家咨询工程师资格,是工作的需要。

3、首先是自己能力的证明,我们通过考试考取该证,必定说明我们拥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其实上边也说到了此证对公司的重要性,故此你在公司的工资、职称评定都与此挂钩,所以说考咨询工程师证工资翻一番绝非虚谈。

4、注册咨询工程师证挂靠每年都20000~30000元!

三、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参加咨询工程师考试?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五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2、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6年。

3、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4年。

4、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3年。

5、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2年。

6、获非工程技术类、非工程经济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人员,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年限相应增加2年。

7、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两科)考试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咨询概论》、《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科目。

1、符合考核认定范围,但在考核认定中未获得通过的人员。

2、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目及全国优秀工程勘测设计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3、在2002年底前按国家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4、通过国家执业资格考试,获得工程技术类执业资格证书,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三)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交材料:《资格考试报名表》、《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技术职务证书和主管单位出示的参加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免试人员相关的资格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工程技术类执业资格证书。

四、途径优势

对于那些想考咨询工程师但苦于没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毕业相关证书,也没有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和有相关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毕业证书但工作年限达不到要求的人【或者刚毕业有能力考试但过不了现场资格审核的】

可以考虑我们提供的途径:

1、无需复杂的报名和审核程序。

2、无需相关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毕业学历。

3、我们只需要一寸照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无需相关学历,只要你想考我们就能圆你注册咨询工程师考试梦。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QQ:

五、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8日~2013年1月15日

2、考试时间:2013年4月13、14日

3、考试科目:《工程咨询概论》、《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

注册通知(篇2)

工作安排12月开始 各地发布考试公告,做好资格审查等报名工作,下发考前规则模板 5月12日前 上报试卷预订单 考

间 6月22日 下午:2:00—4:30 财务与会计 6月23日 上午:9:00—11:30 税法(一)

下午:2:00—4:30 税法(二) 6月24日 上午: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2:00—4:30 税务代理实务 6月28日前 下发考后规则模板,上报考场分配信息 7月底前 各地完成客观题阅卷工作,并上报客观题成绩 8月上旬 下发主观题阅卷成绩 8月24日前 公布考试成绩

注册通知(篇3)

自治区,直辖市及大连、深圳市人事厅(局)人事考试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根据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97号)文件精神,现将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接此通知后,各地要立即着手组织报名工作,具体报名时 间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商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确定,但报名截止时 间全国统一定为2004年12月31日前,不得拖延。各地人事考试中心于2005年5月7日前将试卷预订单一式两份报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

二、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其报名条件应符合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6号)和《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报名条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请各地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文件,并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工作。

三、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共5个科目。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考5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考2个科目(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的须当年通过为合格。

四、《税务代理实务》科目全部在试卷上作答,阅卷工作由全国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其余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阅卷工作由各省(区、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2b铅笔、橡皮、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地考务部门统一发放,考后回收。

五、考试信息管理使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考试信息代码不变。

六、上缴考务费标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的规定,每科次6元。

七、考试大纲和教材等征订、发行工作由各地注册税务师管理部门负责。各地考务部门在安排考生报名时,应同时安排考试大纲和教材等征订工作,具体办法可与当地注册税务师管理部门协商。

此次教材征订仍采取单科(本)征订方式,不得要求考生整套购买。为及时做好向考生供应教材工作,各地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可根据往年考生报名情况先行预订教材,以备集中发放。在报名工作结束后10日内,将教材征订数和相应书款(售价另行通知)报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八、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请于考前一周将值班电话分别上报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和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有关考务问题请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有关试卷内容方面的问题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联系。

注册通知(篇4)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级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在甬省部属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04〕37号)精神, 现就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报名条件和范围按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发〔〕116号、人发〔〕4号规定执行(见附件1)。凡涉及时间期限计算的一律算至2005年底。

参加全部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即第1年至第3年为一个周期,第2年至第4年为一个周期,依此类推);考两科(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的.须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税务代理实务》科目全部在试卷上作答,阅卷工作由全国统一组织实施;其余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辑功能)。

报考者须按要求准确填写《2005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在指定位置贴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一寸正面免冠同底近照两张,并随附下列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税务专业工作或相关工作年限证明(附件3);

4、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提供符合免试条件要求的原始证件及复印件;

5、对上年度参考人员今年续考的,需提供档案号或上年度的准考证(准考证或档案号是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依据,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及学历证书复印件,并在报名表相应栏目(“考试周期内合格科目栏”)内打勾,可不附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

6、要求订书及培训者须填写《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和指定用书登记表》(附件5),可按附件5所列分别与相应部门联系。

报名表由单位审核签章后上报市直主管部门,县(市)区所属单位报当地人事部门,省部属单位及无管理部门人员(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或劳动力市场的需由档案存放部门盖章)可直接到宁波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及原始证件,并在复印件上由经办人签字加盖公章,于12月27-29日期间将汇总后的材料按附件4要求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服务厅(柳汀街557号人才大厦三楼)办理报名手续,联系电话:87134800、87116422.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人厅发〔2004〕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凡符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考试的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4〕253号文件规定执行,即每人每科40元。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前培训和教材征订由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负责(电话:87732099、87732503,地址:百丈路8号)。此次教材征订仍然采取单科(本)征订方式,不得要求考生整套购买,考前培训应按考生自愿参加的原则组织。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影响面大,备受社会关注,各级人事和国税、地税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在报名过程中要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严格掌握资格条件,加强对资格审查工作的管理,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注册通知(篇5)

根据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及《关于做好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6月17日、18日、19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会计》。

二、报名条件:(一)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具有从事经济、法律6年工作经历。

(二)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具有从事经济、法律4年工作经历。

(三)经济类、法学类二学位或研究生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毕业,具有从事经济、法律2年工作经历。

(四)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毕业,具有从事经济、法律1年工作经历。

(五)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六)对于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

对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2年税收工作经历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财务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一)报名时间:报名从即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时间12月30日;乌鲁木齐地区的报考人员于月13日至12月24日(双休日休息)。

(二)报名地点:各地州市报名点由当地人事考试部门与税务师资格审查委员会商定报名。乌鲁木齐地区考生到乌市克拉玛依东路34号(中国新疆人才市场四楼)报名。

(三)报名程序:考生报名时须携带同底近期一寸免冠照片7张,老考生凭上年准考证和档案管理号报名;新考生须持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证明或职称证书及复印件报名。

五、考试地点、考试时间,以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的.准考证贴条为准,其他事宜以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和自治区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下发的有关文件为准。

六、其它事宜:(一)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考生要妥善保管,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二)考前培训由自治区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负责,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盗用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名义,编写辅导材料或举办考前培训班。

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0991)4650800

注册通知(篇6)

关于按CTD格式撰写化学药品注册申报资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按CTD格式撰写化学药品注册申报资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食药监注[2010]387号

2010年09月25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提高我国药物研发的质量和水平,逐步实现与国际接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研究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ICH)通用技术文件(Common Technical Document,简称CTD)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药物研发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了《化学药品CTD格式申报资料撰写要求》,现予以发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2化学药品注册分类3、4、5和6的生产注册申请的药学部分申报资料,可参照印发的CTD格式整理提交,同时提交电子版。申请临床试验阶段的药学资料,暂不按CTD格式提交资料。

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2化学药品注册分类1和2的临床试验申请和生产注册申请的药学资料,暂不按CTD格式提交资料。

三、为鼓励CTD格式提交申报资料,并稳步推进该项工作,目前拟采取以下方式。

(一)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2申报资料要求提交的生产注册申请申报资料仍予接收。

(二)技术审评部门将对提交CTD格式申报资料的注册申请单独按序进行审评。

附件:化学药品 CTD格式申报资料撰写要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注册通知(篇7)

各地、市人事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人事局,中、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号)精神,现将我省20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如下:

(一)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5年6月17日至19日举行。

1、凡符合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4号)精神(附件2),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2、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其报名条件应符合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16号)和《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报名条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3、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财务与会计、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税务代理实务5个科目。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考5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考2个科目(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的须当年通过为合格。

1、各地市要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工作,不得放宽报名条件。

2、老考生报名参加2005年度的考试,原则上不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只需携带1寸照片(近期、同版、免冠)2张;上一年度准考证复印件;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老考生报名表(附件3)。对上一年度报名时档案号考生要如实填写。

3、新考生报名参加2005年度的考试,报名时需携带1寸照片(近期、同版、免冠)2张;身份证复印件;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新考生报名表(附件4);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原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指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工作)年限证明;职称证书、税务师执业证书原件和由税务代理机构(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税收业务工作年限证明。上述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报名资格。

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初审合格签章后,提供报名所需全部材料到当地人事局报名;非在哈中、省直单位按属地管理,在哈中、省直单位考生由各单位人事(干部)处统一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

咨询电话:0451-82344319 82344329 82335550

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按人事部要求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置考场,各地市不设考场。

各地市人事局在2005年1月31日前,将报名人数、名册和考试报名表同时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94号)文件规定,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每人报名费15元,每报考一科考试费为26元。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地市人事局每名考生留取15元报名费外,其余考务费用上缴省人事考试中心。

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及参考用书征订事宜请与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联系。

(一)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的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请注意保管,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二)《税务代理实务》科目全部在试卷上作答;其余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试部门发放、回收。

(三)考生应考时,要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铅笔(2B)、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静音和无编储功能)。

各地要按时间要求认真做好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宣传、报名组织和资格审查工作,不得拖延时间,延误工作。

注册通知(篇8)

根据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20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6月23至25日进行,现将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五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3年滚动管理办法。获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全科目(五科)考试的考生,必须在连续三年内全部科目合格;有免试科目(考二科)的考生,必须在一年内全部科目合格。

二、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

(一)全科目(五科)报考条件:

1、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3、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二年。

4、获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5、 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6、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一年。

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税收工作满二年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二个科目的考试。

四、报名地点及要求:兰州市及省直机关考生请到广场西口(华瑞大厦)省国税局办公楼五楼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报名;其他市、州的考生请到所在市、州国税局或地税局报名。考生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后退还)。

2、单位出具的考生从事经济工作及经济工作年限的证明。

3、本人近期一寸黑白免冠照片二张。

4、老考生凭上一年度准考证,带二张一寸黑白照片报名。

注册通知(篇9)

在现实社会中,各种通知频频出现,通知有时是告知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的平行文种。写起通知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毕业生实名制数据注册的通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院各院系:

20xx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我院启用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和数据上报。毕业生实名制平台包括了毕业生资格审查管理,毕业生就业去向管理数据的收集和上报。此平台需要毕业生以实名注册,完善自己的基本信息,各院系分配有独立账号和权限自行管理。请毕业班辅导员组织20xx届毕业生于20xx年12月31日之前在“大学生就业实名制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和填报。

一、注册操作流程如下:

1、访问,注册。

访问网站:,点击“马上注册”按钮,用户名请用经常使用的QQ邮箱,填写真实的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注册完后牢记用户名及密码,以便后期登陆。

2、填写个人信息,提交信息。

注册后,登陆进入主页面后,请按照提示填写完整真实的个人信息,点击提交。

(1)毕业时间:20xx年(选的时候注意,千万不要填到其他年限去了,会看不到注册数据)

(2)生源地:填写户口所在地

(3)院系、班级:自己选择

(4)学号:填写学院下发的与教务处匹配的.12位数字学号;

(5)学制:3年/5年/1.5年;

(6)是否师范生:否

(7)培养方式:非定向;

(8)主修外语:英语;

(9)就业困难类别:依据自身情况填写;

(10)QQ号码:若以QQ邮箱注册,系统会自动生成;若以其他邮箱注册,请填写完整;

(11)电子邮箱:系统默认;

(12)个人联系电话、家庭联系电话、家庭邮政编码、家庭地址:如实填写;

(13)上传证件照:一寸免冠,大小不超过200K(根据15届学生的填报情况,很多学生的照片用的是生活照,有的上传的是身份证照片,有的是故意搞怪的照片导致审核不通过,这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请学生认真对待,对自己负责。)

3、提交后审核未通过项修改。

(1)生源地未通过:填写生源地与高考户籍所在地不一致,造成生源地未通过,请上传新身份证和新户籍证明照片(户口本有自己名字页面);

(2)姓名问题(更改姓名的同学)请联系学籍科邓老师在学籍信息里更改。

(3)专业未通过(更改专业的同学):请联系学籍科邓老师在学籍信息里更改。

二、系部管理员职责:

(1)下发权限到本院系各辅导员或者班级,指导完成注册工作;

(2)督促各班级注册进度,查漏补缺,最后核实总人数。

三、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毕业生实名制服务平台联系人:

毕业生系统注册、毕业生去向管理:朱老师,xxxxx

丁老师,xxxx

请负责毕业生工作辅导员加毕业生实名制工作群xxxx,在注册过程中出现问题请及时反馈。若系统更新或调整我们会及时通知给师生,带来不便请谅解!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20xx年10月22日

注册通知(篇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和《关于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号),现将《上海市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和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的'“考试动态”栏目内查询和下载。

注册通知(篇1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恢复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厅人事〔2017〕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注册安全工程师已列入准入类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和继续教育工作自2017年10月31日起恢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业证有效期截止日期在2015年5月27日(注册工作暂停之日)至2017年10月30日(注册工作恢复之日前1天)期间的,需重新注册。自注册工作恢复之日起一年内申请重新注册的,若执业单位未发生变化,仅需在注册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免除提供继续教育证明,也不必报送有关纸质申请材料;若执业单位发生变化,仅免除提供继续教育证明。重新注册终审通过后不再制发新执业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注册终审机构将印有注册记录的专用标签邮寄至各初审机构,申请人领取专用标签后自行粘贴在所持执业证的注册记录页中。

二、执业证有效期截止日期在2017年10月31日至2018年10月31日期间申请延续注册的,免除提供继续教育证明。

三、上述情况以外的注册申请,均按现行规定执行。

四、对注册工作暂停前,各初审机构已接收的申请材料,请予退回申请者本人。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9月30日

注册通知(篇12)

1、交费对象:所有在籍学员

2、交费时间:20xx年12月15日20xx年2月6日

3、交费方式:按照中山大学网络教育规定,学费全面采用网上银行自助缴费方式(进入学习平台交费)。

注:学生应按时缴费,否则将不能进行学习和考试。

中山大学网络教育xx联合学习中心

20xx年12月24日

注册通知(篇13)

由人事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组织的20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目前已圆满结束。考试合格分数线已经确定,各省人事部门已通过各种途径陆续向社会公布各科考试成绩及合格人员名单,近6000人获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

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安排在12月31日之前,国家税务总局管理中心会同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人事考试中心及时下发了报名考试条件、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的文件。为了正确引导考生考试、提高其应试水平,国家税务总局管理中心及时组织有关专家、教授编写、修订了注册税务师考试大纲和考试教材,并及时发到了考生手中。

通过统计,2004年报名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数为104184人,人次数为335295人次,比去年略有减少,其中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有10人,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有2184人。具体情况是:《财务与会计》69628人,《税法(一)》66919人,《税法(二)》72631人,《税收相关法律》62129人,《税务代理实务》63988人。由于去年与今年考试时间间隔较短,报考人数比去年分别减少了8.87%、17.91%、18.34%、8.19%、7.22%.

除《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仍采用人工阅卷形式外,其余四个科目均采取由各地人事部门机读阅卷评分的方式进行。从考试合格率情况看,与去年相比,《税法(一)》科目难度较大,合格率偏低,其余几个科目单科合格率基本适中。

今年考试合格通过的.人数为5931人。其中考五科的通过5861人,考两科的通过70人。至此,通过的资格认定考试和6次全国统一考试,我国具有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的人数为62414人。

注册通知(篇14)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 《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的通知

安监总厅人事〔2008〕1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中央企业:

根据原人事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补充规定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21号)的有关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编写了《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现予以印发公布,请结合当地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认真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反映。

附件: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

考试大纲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编写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审 定

2008年11月

目录

1.考试说明 ……………………………………………………1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3 3.•安全生产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5 4.附录:关于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补充规定的通知

考试说明

根据原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补充规定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21号)的规定。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须通过考试获得。为使应考人员了解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内容和要求,编制了•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以下简称•考试大纲‣),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考试目的

适应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要,选拔掌握基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具有必备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工作能力的专业人员。加强安全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发挥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的作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考试性质

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是一项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大纲‣要求,组织命题和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内有效。

三、考试科目

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实务与案例分析‣两个科目。

四、考试方式

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为闭卷笔试,在答题卡或试卷上作答。

五、试卷结构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实务与案例分析‣两个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分别为120分钟、150分钟,试题题型建议采用客观性和主观性试题。客观性试题包括单项和多项选择题,主观性试题包括简答题、辨析题和案例分析题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在•考试大纲‣范围内自主选择确定考试内容,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有关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标准的考试内容所占分值比例以不超过30%为宜。各地区在执行•考试大纲‣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反映,以便不断补充和完善考试内容,增强•考试大纲‣的科学性、指导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

一、考试目的

考察本专业人员应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从事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基本要求

1.根据•安全生产法‣,熟悉安全生产基本制度,分析判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的合法性;熟悉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分析判断权利保障和义务履行情况;了解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分析判断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行使职责情况;熟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2.根据•矿山安全法‣,熟悉矿山建设、矿山开采安全保障,以及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的制度与措施,分析判断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保障的合法性。

3.根据•消防法‣,熟悉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制度和措施,分析判断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保障的合法性,组织开展救援工作。

4.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熟悉劳动安全卫生有关要求,分析判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安全卫生保障情况。

5.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熟悉职业病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防护与管理的制度和措施,了解职业病病人保障要求,分析判断生产经营单位职业病预防、防护、管理和保障情况。

6.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了解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在突发事件预防、应急准备、处置和救援工作中的职责。

7.根据•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了解安全生产犯罪罪名、主体范围和刑事责任。

8.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使用有毒有害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行政法规,了解相关行政执法主体的职权,熟悉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分析判断企业安全管理、行政许可、工伤保险、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等相关工作的合法性。

9.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号),熟悉生产经营单位配备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有关要求,确定相应的劳动防护措施;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5号),界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程序;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熟悉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针对事故隐患,确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10.根据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与地方政府规章,熟悉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分析判断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11.根据安全生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针对不同作业活动,选用和执行相关标准。

《安全生产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

一、考试目的

考察本专业人员综合应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有关规定,以及安全生产管理、技术的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和解决危害辨识与评价、事故预防与控制、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安全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基本要求

(一)安全生产管理实务

1.依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结合安全生产实际,拟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起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2.根据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检查,参与实施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选用和管理劳动防护用品及各类消防器材,指导和协调各生产环节安全生产工作。

3.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工艺、主要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和安全管理等动态变化情况,辨识作业场所及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编制对策措施。

4.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实际情况,辨识生产场所和储存区的重大危险源,完成申报工作,编制对策措施。

5.根据职业危害与职业病管理有关要求,辨识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制定作业场所典型职业危害的防护措施。

6.针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潜在的危险,参与编制本单

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演练和效果评价工作。

7.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实际状况,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8.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界定事故的等级。

9.根据生产安全事故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和伤害方式等特点,界定伤亡事故类型,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

10.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点,参与和配合事故调查,制定轻伤事故调查程序,编写轻伤事故调查报告。

11.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实际情况,分析事故责任类型,编制事故防范措施,分析、排查、整改事故隐患。

(二)安全生产技术实务

12.熟悉机械、电气的危险因素及其伤害与事故类别,编制相应的事故预防措施。

13.针对不同物质材料不同类型的火灾,确定相应的防火措施和扑救方法;编制电气设备、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的防爆措施。

14.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及技术措施、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及其使用要求,以及特种设备事故的预防、控制和应急措施。

15.开展建筑施工场所土方工程、模板工程、建筑构(配)件及设备吊装工程、拆除工程、脚手架工程和高处作业等安全检查,查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编制相应的安全措施。

16.熟悉辨识建筑施工机械的危险、有害的部位,选用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针对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特点,编制安全用电措施。针对建筑施工现场建筑材料防火安全要求,编制防火防爆措施。

17.根据矿山采矿方法和设计,编制采场采矿、矿柱回采、采空区处理和顶板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分析判断矿井安全出口、人行道、躲避峒室、爆破品峒室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以及井下用电的安全性;编制矿用爆破器材使用、保管和储运的安全技术要求;选用矿山救护仪器设备,开展相应的救护工作。

18.根据矿山开采作业环境特点,分析判断矿井通风质量的合理性和安全性,选用相应的防尘方法和设备。根据矿井局部通风特点和安全技术要求,选用局部通风设备,构造通风设施。

19.根据矿井瓦斯涌出特征,选用预测预报仪器、设备,编制有关防治瓦斯爆炸措施。分析掘进、回采工作面等作业场所的危险性,编制矿井瓦斯等级划分工作计划、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措施。

20.根据矿井火灾特点,编制防治矿山火灾及其煤炭、可燃矿物发火预测和防治措施计划。根据矿井火区管理要求,熟悉火区封闭、启封的技术要求。

21.根据矿井涌水特点,熟悉矿井涌水通道、突水预兆,编制堵排水和矿山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措施。

22.根据露天开采特点,分析开采台阶的特性,编制穿孔、铲装、推土机作业的安全方案;分析判断爆破作业、排土场和尾矿库地址选择的合理性,编制排土场、尾矿库安全检查方案和事

故应急预案。

23.根据常用可燃或有毒气体、有毒物质的特性,选用相应的检测方法。根据爆炸性化学品的性质,编制爆炸预防措施。

24.根据化学品的特性,选用相应的包装与储运方法,以及泄漏控制、火灾控制和销毁处置的措施。根据化学品对人体危害的特性,选用适当的防护措施与现场抢救方法。

25.熟悉典型化工单元操作过程存在的风险,编制有效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化工生产装置检修作业安全措施。

26.根据相关安全标准和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实施动火分析,编制动火安全防范措施。

(三)案例分析

27.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应用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理论、知识和方法,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分析辨识作业场所危险有害因素和重大危险源,排查事故隐患,提出相应的控制和整改措施;参与编制各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出培训和演练方案;开展轻伤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注意防汛通知收藏(9篇)


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在生活中总是会看到各种各样的通知。根据指示,我们需要写一则生活通知,我们在撰写时一定要注意它的格式和内容的规范性。下面的“注意防汛通知”是工作总结之家收集整理供你借鉴的内容,在此提醒你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注意防汛通知 篇1

教委所属各单位:

根据市教委《关于印发20xx年北京市教育系统防汛工作要点的通知》(京教建〔20xx〕2号)和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丰台区20xx年防汛部署准备工作的通知》(京丰汛办〔20xx〕2号)要求,结合我系统人员集中、单位分散,且未成年人多、女同志多的特点,为切实做好20xx年迎汛、度汛工作,教委防汛办公室制定了《丰台区教育系统20xx年防汛工作预案》,现将该预案下发,请遵照执行,并根据该预案修改完善本单位防汛预案。

各学校接此通知后,应在前期进行防汛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再次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特别是20xx年“7.21”和去年“7.20”等受灾的学校和平房校舍及有地下室的学校要重点检查,清除楼顶和下水管道的杂物,封堵通向地下室的进水口,及时消除隐患,对不能自行消除的隐患,以书面形式报教委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教委统一安排消除。

请于 20xx年5月22日前将本单位《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件2)和《防汛安全大检查统计表》(附件3)通过教委办公网报教委防汛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邮箱)。

附件:1.丰台区教育系统20xx年防汛工作预案

2.丰台教育系统基层单位防汛领导小组名单

3.丰台区教育系统基层单位防汛安全大检查统计表

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委员会

20xx年5月9日

注意防汛通知 篇2

各位居民朋友:

据宁夏气象台最新发布消息,最新气象资料分析,今天傍晚到晚间宁夏境内预计有特大暴雨。预计23日夜间到24日傍晚,银川石嘴山两市、吴忠市北部及贺兰山沿山有大雨到暴雨,累计雨量50到80毫米,个别乡镇可达80毫米以上,其它地区中雨(10-25毫米),其中固原市的西南部有大雨(25-38毫米),可能引发山洪、城市内涝和地质灾害,对交通、旅游、城乡基础设施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一定影响,请加强防范。

请广大居民朋友提高警惕,注意以下安全事项,防患于未然:

一、今明两天请不要在室外及车库充电,避免引发用电事故。

二、车辆尽量不要停放在地下车库,避免受损。

三、不要涉水行车、车辆水中熄火后不要重启。

四、人员注意安全,照顾好家里的老人及孩子。

五、确保财产不受损失,做好预防准备措施。

六、在平房居住以及有地下车库的居民,做好门前防水措施,最好自备沙袋以防雨水涌入屋内。

提醒:一旦发生险情,请居民朋友不要惊慌,做好相关急救和自救措施。同时配合社区和物业公司做好应急工作。

注意防汛通知 篇3

据气象部门预测 我市将遭受强降雨天气。为切实做好我市城市防汛工作,确保度汛安全,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城市防汛责任制

近年来,随着大规模的城市建设,我市的城市防汛能力有了极大的提高,但我市城市防汛减灾体系与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相比仍有很大差距,还存在不少的薄弱环节。面对极端天气随时可能发生的严峻形势,必须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增强做好城市防汛工作的紧迫性、自觉性。要继续推进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层级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城市街道、社区防汛应急机构建设,确保每一个环节、每一项工程都有明确的责任人和具体的责任部门。要根据政府换届的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城市防汛指挥机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各级城市防汛主管部门要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安全运行为总目标,克服麻痹、松懈和侥幸心理,在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扎实做好城市防汛各项准备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度汛措施。

二、突出重点,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

一是抓紧做好城市排水设施的疏通和维护。各相关单位要在主汛期到来之前,对城区内的河道、排水管网、暗渠、雨水井、排水泵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尽快做好清掏、疏通、维修和养护工作,认真排查防洪隐患,恢复和提高防洪、排水能力。二是认真做好防汛物资储备。要对已有防汛物资进行清点、检查,登记造册,不足部分要抓紧补充,按照集中储存与分散号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明确负责人员和使用程序、运输方式,确保险情发生时,运得出、用得上。三是加快城市防汛预警系统建设。城市防汛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气象、****、城管、人防、广电等部门的协作,及时获取重大极端灾害天气信息、及时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发布,争取应急避险时间,最大限度避免人员伤亡。四是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开展防汛演练。要根据城市建设情况,在汛前修订完善防汛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科学性、操作性和实用性。为提高防汛队伍实战能力,检验防汛指挥体系运转情况,务必在7月底前开展一次防汛抢险演练。五是抓好重点行业防汛工作。房管、市政、园林、环卫等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管行业、管安全”的原则,对建筑工地、危旧房屋、交通干道、公园景区、环卫设施等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落实度汛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城市供水、供气等公用单位要对低洼地区、过河架空的设施进行加固和检修,做好重点厂(站)防汛物资储备和管道抢修准备,确保群众生活正常有序。

三、全面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城市防汛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汛前大检查,重点检查城市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预警信息发布、防汛指挥调度系统运转情况,城市低洼地段排水情况,防汛物资、器材、队伍准备情况,应急预案修订和演练等,并联合街道居委会、办事处对辖区内的学校、厂矿、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防汛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基层人员防汛意识。

四、严格防汛值班制度,及时上报防汛信息

各单位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防汛抢险专业组防汛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要实行汛期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要服从统一调度,保证政令畅通;暴风雨期间要坚持领导带班制,全面掌握、部署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络,及时掌握气象信息,发现重大异常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并上报,对隐瞒不报或上报不及时的,要严肃追究查处。

注意防汛通知 篇4

各城区住建局、各开发区建发局、各物业公司:

根据市防洪办有关防汛工作要求,针对我市近日暴雨强度大、降雨集中的情况,市房产局将组织相关单位对全市物业服务小区防汛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一是检查物业服务小区防汛工作的总体安排及防汛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完善情况;二是检查防汛物资、通讯设备、器材、车辆的落实情况;三是检查小区地下车库、地下室排水系统的畅通及排水设施设备的完好与维护情况;四是检查汛期地下车库、地下室的巡查制度、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及24小时值班制度的安排情况等。

二、检查时间。20xx年7月13-14日。

三、检查组织。由市房产局领导吴峻、张勇、陶庭会、商茂松、陈新胜、孔庆永、李慧秋带队,分七个检查组,成员由市房产局马万里、卢樨临、刘庆梅、傅智海、周文广、杨远举、程纯洁七位同志与各城区住建局以及各开发区建发局人员组成,以区为单位对本辖区内的物业服务小区防汛排涝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

四、工作要求。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整改不力的,将予全市通报。同时,各检查组对检查情况进行梳理,形成书面材料留存备查。

注意防汛通知 篇5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受上游来水、下游顶托和区间降雨影响,截至今日18时,我市长江干堤、连江支堤均超过设防水位,其中罗家沟24.31米、黄州23.96米、蕲州22.07米、武穴闸20.57米、小池19.81米,超设防0.07米~0.57米。根据预测分析,黄冈长江水位仍将持续上涨。再加上我市处于梅雨期,仍有强降雨发生,可能造成外洪内涝的严峻防汛局面。

根据《黄冈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经黄冈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决定于7月1日21时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启动应急响应后,各地要按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上齐领导、上足劳力,加密会商、科学调度,切实做好巡堤查险等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黄冈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xx年7月1日

注意防汛通知 篇6

各功能区党委、纪律委员会,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县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纪检监察组织:

为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防汛防台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责任,严明纪律,全力以赴做好我县防汛防台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明确任务分工,恪尽职守,不折不扣落实防汛防台工作各项措施。各级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身先士卒,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各级党员干部要勇于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使命感,坚决执行防汛防台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冲锋在前,做好表率,带领和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到防台工作中。各级防汛指挥部要层层落实防汛指挥长负责制,精心组织指挥,认真履职尽责,确保防汛防台工作任务压紧压实。

二、严守工作纪律。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防汛防台工作的第一线,确保政令畅通。必须坚决服从统一指挥调度,严格执行防汛命令,决不允许各行其是,推诿拖延,消极应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不得擅离职守,不得脱岗、空岗;必须确保防汛防台期间通讯畅通,不得耽搁防汛指令的传达;必须严格执行汛情灾情信息报告制度,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迟报及制造传播、散布谣言和小道消息;必须做好防汛救灾款物使用和储备,不得贪污、滞留、截留、挪用、挤占防汛物资及救灾救济款物;严禁借机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以及大吃大喝等挥霍浪费国家和集体资产的行为。

三、严肃执纪问责。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防汛防台工作的部署要求,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违反防汛防台工作纪律的行为,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要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领导责任。要加大曝光力度,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以严明的纪律保证防汛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县纪律委员会成立专项工作检查组,对各地各部门防汛防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注意防汛通知 篇7

各物业服务企业:

20xx年汛期已经来临,为切实做好物业小区防汛工作,保证小区内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保护小区的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就做好我县物业小区汛期的防汛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防汛宣传工作

各物业企业要通过小区内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悬挂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汛期防汛知识和防范措施,特别是业主阳台花盆、杂物坠落的隐患的排查宣传。对预警、预报要及时通过各种形式通知业主,帮助业主加强自我防范措施的落实。

二、组织开展汛前自查、检修工作

物业企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主下水管网、窨井、化粪池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维修,完善检查记录和考核管理制度,以保证汛期道路、下水通畅。

三、做好安全防范应急处理预案工作

各物业企业要准备好防汛器材,专人保管,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增强项目经理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成立防汛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处置小区防汛期间的突发事件,并且要有重点地开展一次地下车库暴雨进水、小区突发性水淹等事件的应急处置演练,做到应急有预案、处置有措施。

汛期,各物业企业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发生灾情要及时报告。

注意防汛通知 篇8

各村,各单位:

防汛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事关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大局,做好防汛工作意义重大。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反常性、突发性、不可预见性日益凸显,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多发频发,预测预报难度加大,造成的灾害加重,防汛形势将更加严峻。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防汛工作面临的形势,按照国家防总和省防总提出的“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依法科学防控、综合防控,加快构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的防汛减灾体系”要求和上级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切实做好20xx年防汛工作,确保管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严格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

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领导分工,及时调整充实防汛指挥机构,逐级落实责任。各村、各单位要按照防汛工作“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抓好辖区内防汛抗洪工作,要健全各级防汛机构,及时落实人员。各类防汛工程及重点防汛区域均要落实行政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要选派责任心强的负责人包防汛重点位置和重点区域,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和防汛调度,确保安全度汛。

二、做好防汛应急保障工作

一是健全完善预案体系。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修订完善防汛、防台风、防风暴潮等各类防汛预案,突出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规范性和衔接性。特别要完善村级防汛防台风预案,细化重点位置、重点区域和在建工程安全度汛预案措施,进一步扩大、拓展预案覆盖面。要做好在面临强降雨、特大洪水、超标准洪水、台风、风暴潮以及山洪泥石流灾害时的人员转移、疏散预案,重点明确责任人、预警方式、转移措施、路线等内容。要坚决落实强降雨和台风、风暴潮期间停止工地施工制度。二是强化防汛队伍建设。各村、各单位要按照资源结合、精干高效的思路,建设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防汛抢险队伍,进一步巩固防汛抢险机动队伍,完善森林防火队伍参与防汛抢险机制,加强防汛抢险演练和抢险技术培训,提高队伍的应急抢险能力。三是做好防汛物资保障工作。各村、各单位要按照防台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的标准,备足、备好各类防汛物料,并逐一登记造册,努力提高物资保障能力,以备紧要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三、认真开展汛期安全隐患大检查

各村、各单位要结合责任区域、本行业的实际情况,对辖区内防洪工程及防汛各方面准备工作等进行全面检查。一是重点加强河道、谷坊、码头港湾、堤防、险工险段、学校、敬老院、医院、建设工地、山边民房、危旧房屋、渔船、海上养殖企业(户)等区域的检查,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要加大辖区内河道、谷坊和蓄水工程的管理力度,严禁高水位蓄水迎洪,对有病险隐患的塘坝、谷坊、河道、溢洪道、蓄水池等水利设施除险加固,并在其显眼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三是要合理安排工期,加快在建工程施工进度,对影响防汛排洪泄洪的'工程设施、施工围堰及其它阻水障碍,要在6月20日前坚决清除。四是要摸清渔船、海上养殖人员、沿海看护房、危旧房的基本情况,提前选定好人员转移地点和转移路线,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

四、全力做好台风风暴潮防御工作

要正确认识台风风暴潮灾害的严重性,高度重视防御台风风暴潮工作。加强辖区汛期安全巡查监管,及时维修、加固损坏的港口港湾和海堤,组织清理河道乱建、乱搭建筑物等隐患,确保河道排水通畅,提高防台风风暴潮能力。进一步健全预测预报预警、人员转移避险、船只回港避风等各项机制,落实渔船、海上养殖、景区、码头港湾、沿海企事业单位、沿海居民、山边民房等安全防汛措施,遇有台风风暴潮影响时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转移群众,千方百计保证安全。要按照防台风风暴潮“防、避、抢”原则,落实抢险责任、应急救援方案、设备和人员队伍,强化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建设,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五、加强汛期值班

各村、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保持通讯畅通,要准确掌握汛情动态,及时传递汛情信息,一旦有灾情发生及时上报管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并组织人员进行抢险。

六、责任追究

要严格落实防汛责任追究制度。对有险情、灾情发生,知情不报,不积极采取防范措施的,不服从命令的,造成国家和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的各级干部、党员群众、防汛队员,管区管委将给予严肃处理,出现重大险情和人员伤亡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有关要求

各村、各单位要将防汛工作方案,防汛领导小组,应急预案,防汛值班表、值班电话(传真),防汛物资、机械储备情况统计表,防汛专业抢险队伍登记表,水利工程汛前检查情况表,防汛隐患排查整改书面材料,于6月20日前报管区农村工作办公室。

管区防汛值班电话:83xxxxxx 、(夜间防汛值班电话):83xxxxxx,灵山岛管区24小时防汛值班电话:82xxxxxx

注意防汛通知 篇9

当前,云南省已全面进入雨季,强降雨和单点暴雨天气突出,特别是滇东地区发生旱涝急转,多地出现暴雨洪涝灾害。日前,云南省发出《关于切实做好防汛减灾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各政府部门单位做好防汛减灾有关工作。

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一周云南大部地区将持续降雨。滇中、滇东及滇东南地区将出现中到大雨局部暴雨过程,并可能伴有雷暴、短时强降水、阵性大风或冰雹等强对流天气。云南省气象局、云南省国土资源厅6月29日11时20分联合继续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称,受持续较强降水影响,预计未来24小时昭通、曲靖北部和西部、昆明北部、丽江东南部、德宏西北部和东部、保山西北部、怒江北部边缘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达到Ⅱ级(高),易出现滑坡、泥石流和崩塌等地质灾害,提醒注意防御。

《通知》要求,要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密防范强降水可能引发的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次生灾害,特别是滇西、滇东北和滇东地区近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持续偏高,务必提高警惕,加强巡查,严密防控,确保水库、水电站、重要堤防、重点城镇、重要部位安全度汛。

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须全面排查,逐地、逐村、逐点推进。特别是加强对学校、医院、福利机构、在建工程工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旅游区、避灾场所、地震灾区、临建设施,以及水利水电工程、矿山、公路铁路沿线、江河沿岸、重大工程建设区等重点区域的动态巡查排查,对陡坡下、河道沟口附近的居民点,扩大巡查范围,确保全覆盖。对排查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对排查出来有重大险情和隐患的危险地区,做到一点一方案,确保在出现强降雨、连续降雨等灾害性天气时,及时有序撤离、疏散、转移人员,确保人员安全。

《通知》要求,出现强降雨、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台风等重大险情隐患时,要从可能面临的最不利情况出发,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提前转移疏散避险。及时启用各类避灾场所,标明避险路线,沿途设置醒目的指示标识,在关键位置安排专人引导。通过分散安置和集中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做好受灾群众临时安置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就医、有临时安全住处,学生有教学场所上学。

雨季期间各地要加强汛情监测预警预报。各级气象、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需加强沟通协作、信息共享和会商研判,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汛情和灾情的变化,为防汛减灾提供科学支撑。要及时准确向群众发布预测预警信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监视汛情、雨情、险情的发生和发展动态。

停课通知15篇


平日的工作和生活中,一般都会花点时间浏览公告通知。通告公告能够更好地协调和统一相关人员的工作和行动计划。《停课通知》是由栏目小编为您搜集整理的内容,如果合你所需,不妨马上收藏本页!

停课通知 篇1

各位家长朋友们,您好!

我校接到教委通知:北京市应急办于xx月xx日发布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全市自xx月xx日x时至xx月xx日xx时,启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措施。按照《教育委员会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要求:我校xx月xx日至xx月xx停课,没有特殊情况xx月xx日复课。(复课当天请您按时接送孩子到校。)本着"停课不停学"的原则,停课期间,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老师们会留一些本学科的相关作业,通过qq、飞信、微信等方式向孩子们发放学习内容。请家长们关注。

请家长们一定安排好孩子的起居和学习生活,保证学生在家安全。雾霾严重尽量避免外出活动,多喝水,多吃蔬菜水果,在家中适量活动,避免长时间观看电子产品,注意用眼卫生,特别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请家长们保持手机畅通,遇到任何问题和情况随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

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配合与支持!让我们共同关注健康!

20xx年xx月xx日

停课通知 篇2

各乡(镇)教育办、局直各单位:

接省教育厅、三门峡市教育局通知,经市政府同意,为了有效防止“非典”疫情蔓延,根据省委陈全国副书记的指示精神,全市农村小学(除实小、一小、二小、实三小、聋哑学校、河滨小学六所学校)一律停课放假,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从20xx年5月19日下午开始,具体开学时间等候局通知。

二、放假前,各学校要集中开展“非典”防治和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三、放假期间,各学校要坚持24小时值班,有领导带班。同时要做好学校的防汛、维修工作,做好开学准备。

四、学生放假期间,教师不离校。各学校要建立教师分包学生的包干责任制,加强同学生的联系,一要指导好学生的学习,二要及时掌握学生的健康状况,特别是要对有家庭成员外出返回的学生进行重点监测,保证学生不出家门,严防交叉感染,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因工作失职造成疫情扩散者,要实行责任追究制,严肃处理。教师在学校可一方面进行备课,另一方面进行自学和业务进修。

五、放假后,各小学校舍可根据当地防治工作的需要和统一部署,用于当地群众的留观和隔离。被当地人民政府用作留观和隔离的学校,乡(镇)教办和学校要拿出保护学校和教师的方案,并报教体局办公室。

停课通知 篇3

各教育学区辅导中心,各中小学、幼儿园:

近期,安徽阜阳等地发生较大规模的手足口病疫情。我市今年也陆续出现散发病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面部署,教育、卫生机构迅速行动,积极应对,为控制疫情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当前我市手足口病疫情仍呈进一步上升趋势,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为进一步强化防控措施,保障广大儿童学生的身体健康,根据《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卫生局关于托幼机构、中小学发生手足口病疫情停课有关要求的通 知》(温教学〔xxxx〕41号)精神,对发生手足口病疫情的托幼机构、中小学适时予以停课,并妥善做好相关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停课参照标准

(一)根据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对宁波市卫生局有关托幼机构发生手足口病停课放假问题的批复》(浙卫发〔xxxx〕115号)精神,托幼机构停课的标准为:一周内托幼机构同一班级发生2例以上(含2例)临床诊断手足口病例,或1例重症危重或死亡病例,建议该托幼机构视具体情况,部分或全部关闭2-3周。

(二)中小学发生聚集性疫情后,可综合当地疫情流行情况、环境卫生情况、防控的人力物力负担以及相应的社会影响等情况决定是否停课及停课时间长短。

二、托幼机构停课申报、审批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托幼机构发生手足口疫情并达到部分停课或全部停课标准时,其停课申报、审批程序为:

(一)疫情波及班级停课申报、审批程序:同一班级发生聚集性疫情时,首先由当地县级疾控机构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核实;经调查证实的,则由县级疾控机构对照停课标准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波及班级停课建议;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决定,同时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

(二)全校停课申报、审批程序:全校发生聚集性疫情时,首先由当地县级疾控机构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核实;经调查证实的,则由县级疾控机构对照停课标准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全校停课建议;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同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三、停课解除

停课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四、有关要求

各托幼机构、中小学在停课期间,要加强日常消毒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全面清理环境垃圾和消除卫生死角,积极营造一个清洁、卫生、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网上授课、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从关注民生、促进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手足口病综合防控机制和上报制度,层层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禁迟报、瞒报、漏报,对于请假或缺课的学生要彻查原因并做好登记。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和制度,落实防控措施,有效防止传染病暴发流行,切实保护全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01x年x月x日

停课通知 篇4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12月18日12时,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红色)应急响应。根据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停课的通告》和《户县教育局关于重污染天气一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我校12月19日(星期一)开始停课,学生在家学习,等候复课通知。复课通知以学校的正式通知为准,我们将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各班微信群、QQ群、电话等形式告知各位家长,请大家请勿相信其他途径发布的与学校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信息。

另外从交警部门得知,12月19日西安汽车尾号为1、3、5、7、9的机动车辆限行!提醒各位家长严格遵守。(限行规则为将0-9的尾号数字划分为1、3、5、7、9和2、4、6、8、0两个组合,按照限行当日公历日期的个位数字所对应的机动车尾号数字组合进行限行。(如:日期为11日,限行1、3、5、7、9;12日限行2、4、6、8、0;以此类推,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20xx年xx月xx日

停课通知 篇5

各单位(部门):

今年15号台风海鸥将于今天上午至傍晚间在阳江到海南万宁沿海地区登陆,正面袭击粤西,最大可能的登陆地点在湛江到文昌之间。为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学校决定停课一天,同时请各单位负责人进一步落实防风措施,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各单位如有紧急事务,要安排好值班人员处理。不能停止工作的部门(后勤、保卫等)要坚守岗位,在确保人身安全情况下,做好各项工作。

xxx

20xx年x月x日

停课通知 篇6

各教学单位:

xxxx年下半年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将于xxxx年12月17日举行,为确保我校考点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停课安排通知如下:

1.12月17日上午西校区博学楼、勤学楼,东校区主楼,南校区教学楼停课;

2.12月17日下午西校区博学楼、勤学楼停课;

3.请各学院务必通知任课教师及学生;

4.因停课延误的课程,由任课教师自行通过教务系统进行补课。

xxx农业大学教务处

xxxx年12月13日

停课通知 篇7

各学院,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镇江校区研究生五一放假期间有关停课事宜通知如下:

1. 20xx年4月29日(星期六)至5月1日(星期一),全校停课。

2. 停课期间,有需要补、调课的老师请提前和培养办联系,联系电话:84445705。

3. 请各有关教学单位通知相关老师和学生。

特此通知。

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xx年4月10日

停课通知 篇8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12月18日12时,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红色)应急响应。根据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停课的通告》和《户县教育局关于重污染天气一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我校12月19日(星期一)开始停课,学生在家学习,等候复课通知。复课通知以学校的正式通知为准,我们将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各班微信群、QQ群、电话等形式告知各位家长,请大家请勿相信其他途径发布的与学校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信息。

另外从交警部门得知,12月19日西安汽车尾号为1、3、5、7、9的'机动车辆限行!提醒各位家长严格遵守。(限行规则为将0-9的尾号数字划分为1、3、5、7、9和2、4、6、8、0两个组合,按照限行当日公历日期的个位数字所对应的机动车尾号数字组合进行限行。(如:日期为11日,限行1、3、5、7、9;12日限行2、4、6、8、0;以此类推,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20xx年xx月xx日

停课通知 篇9

各单位(部门):

今年15号台风海鸥将于今天上午至傍晚间在阳江到海南万宁沿海地区登陆,正面袭击粤西,最大可能的登陆地点在湛江到文昌之间。为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学校决定停课一天,同时请各单位负责人进一步落实防风措施,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各单位如有紧急事务,要安排好值班人员处理。不能停止工作的`部门(后勤、保卫等)要坚守岗位,在确保人身安全情况下,做好各项工作。

xxx

20xx年x月x日

停课通知 篇10

各位家长: 您好!根据《xx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启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指令的通知》、《xx区教委关于启动红色预警信号的通知》,xx启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应急方案。自 12 月 19 日 7 时至 12 月 22 日24 时启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措施。12月21(周一)、12月22(周二)学生停课在家学习,老师会将当天学案下发给您。请您安排好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并保证学生安全。 期间教师将在“10:30—11:30”和“15:00——16:00”两个时段,通过相应平台对学生进行答疑。

收到信息后,请您以“xxx接到学校通知,12月21(周一)在家学习”回复给班主任。如确实家中无人看管,您向班主任提出申请。以“xxx接到学校通知,12月21(周一)因家中无人看管,申请到校”回复给班主任。根据预警情况变化,12月21(周一)学校会再次统计12月22(周二)在家学习情况。请您收到班主任信息及时回复。谢谢!

xxx

20xx-12-18

停课通知 篇11

各单位:

按照校历安排,学院定于xxxx年xx月x日(星期五)—xx月x日(星期六)举行第二十一届校运会。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xx月x日、x日全校停课两天,补课自行安排。

特此通知。

xxxx年x月x日

停课通知 篇12

各位家长:

12月15日,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发布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指令,12月xx日20时,全市启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预计12月21日夜间起受冷空气影响,空气质量将逐步改善。根据北京市教委和昌平教委统一部署,我校12月19——21日,学生停课在家学习,12月22日恢复上课,停课期间,实施“停课不停学”。为了确保学生停课期间的安全和学习,请您做好学生停课期间的安全教育与管理,教育孩子做到以下几点:

1、请家长学生在雾霾天气里注意环境保护,做好自身的防护措施。

2、停课期间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利用北京数字学校等网络平台进行学习,按照学校各科教师布置的学习任务进行自学,有问题及时和老师进行沟通。

3、雾霾天尽量不到室外活动,严禁到有危险的地方玩耍,防止意外事故发生,防火、防盗、防意外伤害,安全用电,不玩火。

3、不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话,不给陌生人带路,独自在家不给陌生人开门,提高孩子自我保护的.能力。

4、不得进入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

5、如果确实需要外出,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遵守交通标志,遵守交通线,遵守交通信号灯,听从民警的指挥。

6、停课期间如有事及时和班主任联系,上报学校。

xxx

xx年xx月xx日

停课通知 篇13

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为更好的保障我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要求,接上级通知,就我校停课工作通知如下:

温馨提示,呵护安全。

一、请各位家长配合学校继续做好居家期间,身体健康监测,严格执行晨午检,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向班主任老师报告学生以及共同居住家庭成员的身体状况、体温状况。

二、停课期间坚持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到中高风险地区和人员密集公共场所。

三、保持适度锻炼,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戴口罩儿,不生食,确保身体健康。

四、停课期间请家长朋友一定要照看好孩子,做好安全教育。

居家学习,坚持不懈。

一、规律作息时间,每天坚持上网课。

目前,特殊的疫情让孩子们不能正常地上学,只能“宅”在家里居家学习,在线教育能给孩子们提供另一种学习模式,这种时空课堂给孩子们带来不同的'学习体验,也养成了良好的居家学习习惯。

二、自主学习长智慧。

居家学习时期,除了上课时间,孩子们在家有大量的自习时间,这个时间按排好了,可以收获很大。所以,在目前的情况下,经过居家自习的磨练,可以促进孩子们良好的自我学习习惯的养成。

XX中学

20xx年3月11

停课通知 篇14

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为更好的保障我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要求,接上级通知,就我校停课工作通知如下:

温馨提示,呵护安全。

一、请各位家长配合学校继续做好居家期间,身体健康监测,严格执行晨午检,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向班主任老师报告学生以及共同居住家庭成员的身体状况、体温状况。

二、停课期间坚持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到中高风险地区和人员密集公共场所。

三、保持适度锻炼,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戴口罩儿,不生食,确保身体健康。

四、停课期间请家长朋友一定要照看好孩子,做好安全教育。

居家学习,坚持不懈。

一、规律作息时间,每天坚持上网课。

目前,特殊的`疫情让孩子们不能正常地上学,只能“宅”在家里居家学习,在线教育能给孩子们提供另一种学习模式,这种时空课堂给孩子们带来不同的学习体验,也养成了良好的居家学习习惯。

二、自主学习长智慧。

居家学习时期,除了上课时间,孩子们在家有大量的自习时间,这个时间按排好了,可以收获很大。所以,在目前的情况下,经过居家自习的磨练,可以促进孩子们良好的自我学习习惯的养成。

XX中学

20xx年3月11

停课通知 篇15

停课通知

由于天气寒冷,又到了年末,快过新年了,孩子们需要全身心的放松,开开心心的过个愉快的春节,美术班从(1月10号--2月18日)开始停课,2月19号星期六正式上课,时光不变。在那里我祝愿孩子们新年快乐,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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