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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费合同

发布时间: 2024.11.17

最新会议费合同。

会务服务指为各类大、中型会议,展览或团队活动提供全程策划执行的一个综合性服务项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会务服务合同范本,欢迎阅读。

会议费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

件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

本合同内容为“会议服务”。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向甲方提供会议策划、组织、执行等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会务接待、场地租赁及布置、参会人员接送、会议期间住宿用餐、会议用品采购制作、会议组织及秩序等的相关工作。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 甲方

1) 会议承办期间,在方便甲方工作的前提下,统一服从乙方安排; 2) 提供会议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室、会议设备、住宿、用餐、用车标准;参会人员人数及会议接待标准;会场布置标准及宣传用品要求;会议需要的录音录像要求;会议安排的安保要求等其他要求。

3) 有权根据当时具体情况向乙方提出调整并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进行纠正。

4)对会议涉及的甲方所有的标识、标志、公司名称、宣传文字等内容需经甲方确认后方能制作发布;

5)按合同要求,支付由乙方垫付的场地租赁费、交通费、住宿费、餐费、人工费等全额费用。

2. 乙方

1) 负责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会议室及设备;

2) 负责联系会议期间住宿,确保会议期间的住宿标准及要求;

3) 负责按甲方要求联系用餐场所、订餐,并保证用餐的食品安全; 4) 负责参会人员接站、接待及住宿安排等工作;

5) 负责提供会议场地接待及安保,保证会议场地设备能正常使用; 6)负责会场及会议全过程的标识、标志、条幅、展架等的制作布置; 7)向甲方提供正规的会务发票;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 费用

1)固定总价合同,包含合同履行过程中全部场地费、设备费、交通费、住宿费、餐费、材料制作费、会议用品、人工费、服务费、税金等全部费用。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标准报价并自行承担因疏漏产生的漏记费用,甲方不再对除甲方调整标准外任何原因对合同金额做任何调整。

2)经双方共同确认,本次会议策划及服务的总价为: ¥ 元(大写: 圆整)。

2. 支付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承办规定的服务项目和标准向甲方提供会议承接服务,甲方收到乙方全额发票3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额费用。

3.乙方指定收款账户 开 户 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四、保密

1)甲方根据本合同向乙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商业、营销、技术等信息或文件以及甲方参会人员的各种信息均为保密信息。

2)乙方保证乙方及其雇员对于本合同以及在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获知的甲方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人泄露和公开,也不得用于除履行本合同外的其他目的。

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任何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并应承担因自身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六、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意一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1)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认,并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 日期: 日期:

会议费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鉴于:

甲方拟聘请乙方完成“人才寻访服务委托登记表”所述服务事项,乙方同意提供该等服务。经友好协商,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本合同”):

1、服务事项以及履行日期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人力资源顾问,协助甲方完成以下事宜(“服务事项”):

1.1 乙方为甲方提供猎头人才访寻服务,主要包括:

1.1.1 访寻、甄选符合甲方岗位要求的人才候选人;

1 职位名称: ( ) 人数: 名

1.1.2 代表甲方与所甄选的人才候选人进行联系接触;

1.1.3 及时向甲方推荐人才候选人和汇报人才甄选的进展情况;

1.1.4 按甲方的建议,统筹安排和协调本次高级人才访寻的全过程;

1.1.5 协助甲方对人才候选人进行面试;

1.1.6 协助甲方确定的人才人选与原单位的离职和进入甲方岗位;

1.1.7 提供人才入职后的跟踪访问服务;

2、对甲方应提供文件资料方面的约定

2.1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如下的文件资料:在乙方执行访寻人才事项过程中所需的商业情况及必要的文件资料。这些文件资料是指:在人才访寻过程中必须履行的手续中所需的一些文件资料,这些必须履行的手续都已经过乙方及甲方的同意。

2.2 乙方所需的文件资料内容为附件“人才寻访服务委托登记表”中由甲方登记并盖章确认的信息。

3、服务条款

3.1 甲方保证安排专人配合乙方开展委托项目的服务;

3.2 甲方保证乙方为甲方服务过程中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人才信息不转送或泄露给其他单位;

3.3 乙方保证按甲方要求在委托有效期内完成1.1中1.1.1—1.1.7所示的服务事项;

3.4 乙方保证将甲方提供的聘用要求,如实转告给适合的人才候选人,保证符合聘用要求的应聘者了解自己的工作环境和地点;

3.5 乙方承诺在人选被甲方录用之日起 壹 年内,不得主动将乙方的员工作为候选人推荐给其他公司。

4、服务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对于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双方都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4.1 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1.1条款所述的事项服务,对于事项服务,甲方将会以拟聘岗位前期委托服务费( +后续服务佣金 的支付方式支付给乙方服务合同款。后续服务佣金以签订的上岗合同为准

具体支付方式为:

(1)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充分沟通,服务合同签定三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预付寻访委托

(大写)给乙方,作为乙方寻访人才的前期部分费用支出。

(2)剩余费用支付方式:甲方每确定一个乙方为甲方推荐的候选人,此候选人与甲方签定用工协议后的五个自然日内,甲方将后续服务佣金用全部付清 (大写), 共计 个岗位,若甲方每逾期支付一个岗位的佣金,则按顾问费总额和逾期天数每天回收5‰滞纳金

4.2 双方都同意,若甲方对乙方推荐人选的实际录用多于委托招聘人数,按实际所聘人员人数每人年薪20%的标准追加服务费。

4.3 双方都同意,若甲方聘用乙方推荐的人选在试用期两个月内离开甲方单位,甲方已付清上岗服务费,此时将就此职位继续提供新人选,并不再重复收取上岗费。

4.4双方都同意,在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如果甲方是通过乙方获取的人选信息,而绕过乙方私下与人才候选人联系并确定聘请意向,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人选符合岗位年薪20%标准的服务费。

4.5 甲方同意,拟招聘岗位服务合同结束,乙方向甲方推荐的其它人选自面试之日起一年内任何时间被甲方聘用,甲方将按所聘人选年薪的 支付推荐费用给乙方。

5、一般条款

5.1甲乙双方约定,签署此合同之日起的 三个月 年内为合同有效期(与“人才访寻服务委托登记表”中委托期限时间相同)

5.2 如因乙方的重大过失或者故意,严重影响甲方聘用人才活动的顺利进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在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下,乙方承担的赔偿责任应限于乙方根据本合同已经向甲方收取的服务费用。

5.3 此服务合同按双方单位盖章、代表签字签署日期开始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合同签署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5.4 如法庭决定此合同中的任何一个条款规定无效或不合适,本合同的其它所有条款不应受影响,都应正常地发挥它的法律作用。

5.5 此服务合同与人才访寻服务委托登记表是甲方与乙方就此次人才访寻事项的唯一有效文件,乙方与甲方间就此事的所有其它讨论、商谈都不发生法律效用,它们都将被此合同的条款所取代。如签署此合同者中任何一方撤消或其它原因不存在,此合同中的所有条款、规定所得到的任何利益将由此签署者的资产执行者,或管理者,或接受者,或继承者,或被赠者处理。

6 服务费用及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6.1 甲方共向乙方支付的前期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 )

6.2 服务费由北京数字英才科技有限公司收取,并在收款后提供发票;

6.3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款,甲方应该在协议约定期限内用支票、现金或转帐方式支付数字英才网合同款;如甲方采用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可支付到乙方下面帐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付款日期为_________年 月___ __日之前

会议费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安排有关 会议,乙方接受委托。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一、基本情况

1、会议(活动)时间: 。

2、活动安排: 。

3、活动人数: 人。

4、活动地点:

二、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和安排本次活动(会议),包括活动的日程安排、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接送及甲方要求的其他服务项目,双方应严格执行。

三、费用

此次会议单人活动费为人民币 元/人,甲方为本次服务须向乙方支付会议(活动)费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 元, 年 月 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笔款项 元人民币;本委托事项履行完毕后,乙方提交实际费用明细表,甲方在收到费用明细表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款项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在收到每笔款项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发票。会议(活动)期间,应甲方要求或客观情况变化,在不增加乙方损失的情况下,上述费用因会议(活动)有增加或减少时,应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认可,甲乙双方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结算。如果该项变化要求给乙方造成损失,或者乙方提出该项变化给甲方造成损失,并且该项损失无法挽回时,提出方应当对此损失予以赔偿。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甲方的要求事先提交本次商务(会议)活动安排方案,并取得甲方授权代表的同意;如甲方在上述方案确定后提出取消或增加等更改服务项目的要求,乙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积极配合妥善解决。若该等取消或变更产生实际损失时,则该损失由甲方承担。

2.完成甲方要求及前款方案确定的事项、任务和标准;如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前款方案要求,乙方应向甲方退还未提供服务部分的费用。

3.为保障参加人员在会议(活动)期间的安全,为参加活动的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事宜。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五、甲方的义务

1.事先明确对活动安排的要求,及时审核乙方提交的安排方案,并为乙方组织安排本次商务会议(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

2.对参加会议(活动)人员应尽到管理职责。因非乙方原因,参加会议(活动)人员的行为造成乙方或第三方损失时,应当先行履行赔付义务。

3.按照约定支付活动费用。否则,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迟延支付费用的违约金,同时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六、协议的变更

1.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协议条款或转让协议项下权利义务,但乙方为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需要将部分工作委托第三方完成的不在此限。

2.一方在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后变更协议内容的,应当确保另一方的权利不会受到损害;因该变更行为而增加的费用由提出一方承担,造成另一方损害的,应当给予充分补偿。

七、第三方责任

对由于航班延误或取消、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及其参加会议(活动)人员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甲方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前款所述的乙方委托的第三方,不包含负责运输甲方及其参加会议(活动)人员从居住地(或出发地)到会议(活动)地,以及从会议(活动)地返回居住地(或出发地)的航空、铁路、轮船及其长途汽车的承运人,乙方只是代购此项运输的相关运输服务,不产生委托的法律后果。若因提供此项服务的承运人的责任,造成甲方及其参加会议(活动)人员人身、财产损失时,甲方及其参加会议(活动)人员应当依据相关运输票据向责任人及相关保险机构行使赔偿主张,乙方不负任何赔偿义务。

八、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守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赔偿。

九、免责条款

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十、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及与本协议相关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十一、其他约定

1、成团人数为参考人数,具体旅游者人数按照甲方提供的名单人数计算,但甲方最迟不能晚于 年 月 日向乙方提供人员名单。

2、活动费用单价为固定价格,即 元人民币/人;暂估总费用为 元(具体金额按照实际人数*固定单价的方法进行核算)。

3、如遇到住宿需要住单人房间,每个住单间者需要补元/人的住宿差价;

甲乙双方可以就本协议的执行签订补充协议或其他形式的文件,该补充协议或其他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应当履行。补充协议可以由双方授权代表或会议(活动)负责人签署。

本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之前甲乙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或其他形式的文件内容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会议费合同 篇4

甲方:某某个人/企业/单位/团体 乙方:某某旅行社/会议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安排有关20xx年会议,乙方接受委托。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情况

1、会议(活动)时间:20xx年2月日——20xx年月日。

2、活动安排:由双方另行商定并由授权代表盖章,作为本协议附件。 3、活动人数:10人。 4、活动地点: 二、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和安排本次活动(会议),包括活动的日程安排、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接送及甲方要求的其他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可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方案,经双方授权代表盖章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双方应严格执行。 三、费用

此次会议单人活动费为人民币元/人,甲方为本次服务须向乙方支付会议(活动)费合计人民币元(大写:)。费用明细见行程表。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元, 20xx年月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笔款项元人民币;本委托事项履行完毕后,乙方提交实际费用明细表,甲方在收到费用明细表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款

项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在收到每笔款项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发票。会议(活动)期间,应甲方要求或客观情况变化,在不增加乙方损失的情况下,上述费用因会议(活动)有增加或减少时,应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认可,甲乙双方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结算。如果该项变化要求给乙方造成损失,或者乙方提出该项变化给甲方造成损失,并且该项损失无法挽回时,提出方应当对此损失予以赔偿。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甲方的要求事先提交本次商务(会议)活动安排方案,并取得甲方授权代表的同意;如甲方在上述方案确定后提出取消或增加等更改服务项目的要求,乙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积极配合妥善解决。若该等取消或变更产生实际损失时,则该损失由甲方承担。

2.完成甲方要求及前款方案确定的事项、任务和标准;如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前款方案要求,乙方应向甲方退还未提供服务部分的费用。 3.为保障参加人员在会议(活动)期间的安全,为参加活动的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事宜。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五、甲方的义务

1.事先明确对活动安排的要求,及时审核乙方提交的安排方案,并为乙方组织安排本次商务会议(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

2.对参加会议(活动)人员应尽到管理职责。因非乙方原因,参加会议(活动)人员的行为造成乙方或第三方损失时,应当先行履行赔付义务。

3.按照约定支付活动费用。否则,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迟延支付费用的违约金,同时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六、协议的变更

1. 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协议条款或转让协议项下权利义务,但乙方为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需要将部分工作委托第三方完成的不在此限。

2. 一方在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后变更协议内容的,应当确保另一方的权利不会受到损害;因该变更行为而增加的费用由提出一方承担,造成另一方损害的,应当给予充分补偿。七、第三方责任

对由于航班延误或取消、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及其参加会议(活动)人员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甲方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前款所述的乙方委托的第三方,不包含负责运输甲方及其参加会议(活动)人员从居住地(或出发地)到会议(活动)地,以及从会议(活动)地返回居住地(或出发地)的航空、铁路、轮船及其长途汽车的承运人,乙方只是代购此项运输的相关运输服务,不产生委托的法律后果。若因提供此项服务的承运人的责任,造成甲方及其参加会议(活动)人员人身、财产损失时,甲方及其参加会议(活动)人员应当依据相关运输票据向责任人及相关保险机构行使赔偿主张,乙方不负任何赔偿义务。

八、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守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赔偿。

九、免责条款

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十、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及与本协议相关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十一、其他约定

1、成团人数为参考人数,具体旅游者人数按照甲方提供的名单人数计算,但甲方最迟不能晚于 20xx年月日向乙方提供人员名单。

2、活动费用单价为固定价格,即元人民币/人;暂估总费用为元(具体金额按照实际人数*固定单价的方法进行核算)。

3、如遇到住宿需要住单人房间,每个住单间者需要补元/人的住宿差价;

甲乙双方可以就本协议的执行签订补充协议或其他形式的文件,该补充协议或其他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应当履行。补充协议可以由双方授权代表或会议(活动)负责人签署。

本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之前甲乙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或其他形式的文件内容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会议费合同 篇5

主办方:

承办方:

本次会议的主办方与承办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通过相关法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后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信守。

第一条 主办方委托承办方进行会议服务的内容如下:

⒈会议地点:张家界

⒉参加总人数: 150人。

第二条 会议服务的时间及接待要求:

⒈会议时间:从20xx年3月27日8时至20xx年3月31日 12时止

⒉服务要求:

⑴ 承办方负责会议场地、酒店、餐饮等所有事项

⑵ 附加条款:无

第三条 会议服务结算方式:

⒈合同金额人民币:40000元(大写: 肆万整 )

⒉在承办方根据合同规定完成会议服务且服务无争议,将发票(及其复印件)交由主办方签字盖章后,按实际发生额及时支付给张家界银河商务会议展览公司。

第四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⒈发生不可抗力;

⒉政治、法律因素

第五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⒈主办方无理拒绝按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时间在承办方召开会议,主办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支付给承办方合同总价5% 的违约金。

⒉承办方无理拒绝主办方按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时间在承办方召开会议,承办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支付给主办方合同总价5% 的违约金。

⒊其他约定: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1 种方式处理:

⒈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⒉ 依法向主办方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主办、承办双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 本合同经主办、承办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九条 本合同所附之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

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主办方: 承办方:

(公 章) (公 章)

会议费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安排有关20xx年的会议(活动),乙方接受委托。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情况

1、会议(活动)时间:20xx年 月 日——20xx年 月 日。

2、活动安排:由双方另行商定并由授权代表盖章,作为本协议附件。

3、活动人数: 人(具体人数按照实际人数计算)。

4、活动地点:

二、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和安排本次 活动(会议),包括活动的日程安排、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接送及甲方要求的其他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可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方案,经双方授权代表盖章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双方应严格执行。

三、费用

此次会议单人活动费为人民币 元/人,甲方为本次服务须向乙方支付会议(活动)费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费用明细见行程表。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 元, 20xx年 月 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笔款项 元人民币;本委托事项履行完毕后,乙方提交实际费用明细表,甲方在收到费用明细表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款项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在收到每笔款项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发票。

会议(活动)期间,应甲方要求或客观情况变化,在不增加乙方损失的情况下,上述费用因会议(活动)有增加或减少时,应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认可,甲乙双方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结算。如果该项变化要求给乙方造成损失,或者乙方提出该项变化给甲方造成损失,并且该项损失无法挽回时,提出方应当对此损失予以赔偿。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甲方的要求事先提交本次商务(会议)活动安排方案,并取得甲方授权代表的同意;如甲方在上述方案确定后提出取消或增加等更改服务项目的要求,乙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积极配合妥善解决。若该等取消或变更产生实际损失时,则该损失由甲方承担。

2.完成甲方要求及前款方案确定的事项、任务和标准;如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前款方案要求,乙方应向甲方退还未提供服务部分的费用。

3.为保障参加人员在会议(活动)期间的安全,为参加活动的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事宜。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五、甲方的义务

1.事先明确对活动安排的要求,及时审核乙方提交的安排方案,并为乙方组织安排本次商务会议(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

2.对参加会议(活动)人员应尽到管理职责。因非乙方原因,参加会议(活动)人员的行为造成乙方或第三方损失时,应当先行履行赔付义务。

3.按照约定支付活动费用。否则,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迟延支付费用的违约金,同时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六、协议的变更

1. 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协议条款或转让协议项下权利义务,但乙方为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需要将部分工作委托第三方完成的不在此限。

2. 一方在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后变更协议内容的,应当确保另一方的权利不会受到损害;因该变更行为而增加的费用由提出一方承担,造成另一方损害的,应当给予充分补偿。

七、第三方责任

对由于航班延误或取消、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及其参加会议(活动)人员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甲方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前款所述的乙方委托的第三方,不包含负责运输甲方及其参加会议(活动)人员从居住地(或出发地)到会议(活动)地,以及从会议(活动)地返回居住地(或出发地)的航空、铁路、轮船及其长途汽车的承运人,乙方只是代购此项运输的相关运输服务,不产生委托的法律后果。

若因提供此项服务的承运人的责任,造成甲方及其参加会议(活动)人员人身、财产损失时,甲方及其参加会议(活动)人员应当依据相关运输票据向责任人及相关保险机构行使赔偿主张,乙方不负任何赔偿义务。

八、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守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赔偿。

九、免责条款

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十、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及与本协议相关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十一、其他约定

1、成团人数为参考人数,具体旅游者人数按照甲方提供的名单人数计算,但甲方最迟不能晚于xx年xx月xx日向乙方提供人员名单。

2、活动费用单价为固定价格,即 元人民币/人;暂估总费用为

元(具体金额按照实 际人数*固定单价的方法进行核算)。

3、如遇到住宿需要住单人房间,每个住单间者需要补 元/人的住宿差价;

甲乙双方可以就本协议的执行签订补充协议或其他形式的文件,该补充协议或其他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应当履行。补充协议可以由双方授权代表或会议(活动)负责人签署。

本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之前甲乙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或其他形式的文件内容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会议费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办甲方 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会议具体事宜:

1、会议时间:_ 年_月___日至__年_ _月__ 日。

2、参会人数:_人。

3、会议费用总计: (大写:)元。

二、乙方提供如下会议服务:

1、会议接待

2、会议交通

3、会场布置

4、会议餐饮安排

5、会议秘书服务

6、会议代表住宿安排服务

三、费用支付

双方确认,以上预定及服务属于不可撤销约定。自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按本条款支付预订金之日起协议立即生效。甲方保证在收到乙方合规发票后[]日内一次性将款项扣除定金后支付给乙方。

四、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原因(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或因国家新颁布有关法律、法规及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造成无法成行或行程变更时,甲方不负赔偿责任。

五、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

甲乙双方可以就本协议的执行签订补充协议或其他形式的文件,该补充协议或其他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应当履行。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前款所述补充协议或其他形式的文件内容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七、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生效自双方共同签章后且甲方支付定金后生效。

附:乙方汇款账户资料:

户  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甲方: 单位签字盖章: 经办人: 日期:  年月日 地址:

乙方: 单位签字盖章: 经办人: 日期:  年月日 地址:

会议费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一章服务范围

第一条甲方营业种类系提供视讯会议网络联机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

第二条乙方需具备连结本服务两端之数据专线,其频宽需符合甲方所规定之最低要求;乙方若使用甲方之数据专线,有关该数据专线之权利义务,依该数据专线相关合约之约定;其它相关设备,如视讯会议软件、硬件,依乙方与设备厂商之其它相关合约约定办理。

第三条乙方若有特殊需求或交易条件未载明于本契约中,则应与甲方另行签定其它契约。

第四条本服务限制条件如下:

一、透过ip连结方式上网进行视讯会议。

二、本服务透过网际网络(internet)进行视讯会议,在传输品质上与一般传统视讯会议传输方式不同,现阶段依网络传输影像品质为主。

三、若透过其它电信数据专线进行之视讯会议,本服务无法保障其传输品质。

第二章申请程序

第五条乙方办理申请手续时,不得以二个以上名称登记,且应将乙方名称及其代表人之全名据实填写于申请书,并签名或加盖与乙方名称文字相同之印章。除政府机关、公立学校及公营事业机构得以正式公文替代外,另应检附下列证件:

一、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法人及非法人团体、商号:

(一)政府主管机关核发之公司执照与营利事业登记证或其它足为相同证明之文件。

(二)代表人之身分证明文件。

第六条乙方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者,申请时应检附法定代理人之同意书,该同意书并应载明“乙方如积欠甲方费用时,法定代理人愿负连带清偿责任”。

第七条乙方委托代理人办理申请时,除须检附前条证明文件外,该代理人并应出示身分证正本及已得合法授权之资料或文件供甲方核对。代理人代办之行为,其效力及于乙方,由乙方负履行契约责任。

第八条本服务之使用权利人,以申请书内所载乙方之名称为准。

第九条乙方若因欠费拆机,而于欠费尚未清偿前,申装或申请异动时,甲方得要求其清偿欠费后,再予办理。

第十条本服务于线路暨设备安装完成,并确定可进行视讯会议联机时开始视为服务开始日。惟乙方若申请甲方之数据传输服务,有关乙方端内部网络之布线及相关设定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应于甲方开始安装前完成该布线及相关设定;于此情形,本服务于线路安装完成且设备厂商安装视讯会议相关软硬件完成,确定可进行视讯会议联机之服务时视为服务开始日。本服务所连结之计算机设备以一台为限;若需连结一台以上,则需另行提出申请。

第三章异动程序

第十一条乙方申请本服务之异动事项,除应依甲方营业规章之各项规定办理外,另需填写异动申请书。

第十二条乙方如有异动事项应办理登记而未办理者,经甲方发现并通知限期补办手续后,逾期仍未办理者,甲方即得暂停提供本服务,俟乙方补办完成后再予恢复服务,惟乙方若租用甲方之电信数据专线者,暂停服务期间之电路月租费仍应照缴。

第十三条若乙方租用本服务之主体不变,而仅更改乙方名称或其代表人或电信使用单位有异动者,应检具相关证明文件向甲方申请更名。

第十四条以自然人名义租用本服务,原租用人死亡,而由其法定继承人继续租用者,准用更名之规定。

第四章服务费用

第十五条乙方租用本服务,需缴纳视讯快递服务费。乙方应依甲方公布之收费标准,于缴费通知单所定之期限内缴纳全部费用。

第十六条乙方租用本服务以第十条所定之服务开始日为起租日,并自当日开始计费。乙方租用本服务期间至少为三个月。终止服务当月之月租费按日收费,其日租费以月租费除以当月日数计算之。

第十七条乙方因欠费或违反法令致遭停止通信,其停止通信期间,仍应缴付本服务月租费。

第十八条乙方申请于非营业时间配合施工装设者,应另加收“非营业时间施工费”。

第十九条乙方申请之本服务如因种类变更、设备更换或其它异动事项致当月之月租费或其它费用发生增减时,按异动前后之日数分别计算各项费用。

第二十条甲方因障碍派员查修,如发现系乙方自备设备之障碍者,得向乙方收取用户自备终端设备障碍检查费。

第二十一条乙方若租用甲方电路而申请电路移设时,甲方如因新址缺乏机线无法实时供移时,应将原因通知乙方,由乙方办理原址线路免费暂拆手续。

第二十二条本服务维修之收费标准及服务时间依使用手册所定者为准,惟甲方有权随时修改之。

第二十三条本服务之上、下行速率系指线上传输速率(linerate),亦即最高可能之信息传输速率(datarate)乙方申请更改前项上、下行速率设定时,应缴纳异动设定费。

第二十四条乙方溢缴或重缴之费用,甲方得于通知乙方后充抵次月应付之费用,如乙方不同意充抵,甲方应于乙方以书面告知不同意之日起七日内无息退还。如乙方终止租用本服务时,其溢缴或重缴之费用于充抵应付费用后仍有余额时,甲方应于终止租用日起七日内无息退还。

第二十五条乙方应缴付之各项费用,除提出异议并申诉者外,应依甲方寄发之缴费通知单所定之期限,缴纳全部费用。逾期未缴清者,甲方得通知暂停提供本服务。经再限期催缴,逾期仍未缴清者,甲方得径行终止提供本服务。甲方如因乙方未缴费而停止本服务,应于乙方缴清全部费用并通知甲方后,二十四小时内恢复通信。

第二十六条乙方对各项应缴付费用如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甲方在未查明责任归属前,暂缓催费或停止通信。

第二十七条乙方缴纳之各项费用,均由甲方制发收据或发票交乙方收执;如有遗失,乙方得出具切结书申请补发缴费证明书。

所有以甲方名义寄发之通知或收据,皆需有甲方之图章始生效力。乙方如无法提出已缴费之相关单据时,是否缴费均以甲方帐务系统内之纪录为准。

第五章特别权利义务条款

第二十八条申请书填表人应就其于申请书中所填之相关资料及所检附或出示之文件、资料或证明等之真实性及正确性负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乙方租用本服务如用以提供妨害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之电信内容为营业者,甲方得停止其使用。

前项情形于乙方将本服务提供他人使用者亦适用之。

第三十条甲方对因提供服务所知悉之乙方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乙方要求查阅其本身资料,或有下列符合计算机处理个人数据保护法第二十三条及其它相关法令规定之情形,并以正式公文载明理由及依据所为之查询外,甲方不得对第三人揭露前开资料:

一、司法机关、监察机关或治安机关因侦查犯罪或调查证据所需者。

二、其它政府机关因执行公权力并有正当理由者。

三、与公众生命安全有关之机关(构)为紧急救助所需者。

前项第三款情形,如情况紧急,得先为查询,再以正式公文后补之。

第六章契约之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一条乙方如欲终止本服务,应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向甲方办理书面终止租用手续,并于预定终止租用日三日前提出申请及缴清所有费用。

第三十二条乙方如违反本契约之任一约定或其它法令相关规定时,甲方得视情形于通知乙方后暂停提供本服务,至乙方改善违约情况时为止。

第三十三条乙方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契约之权利及义务转让予第三人,如有违反,甲方得终止本契约。

第三十四条乙方应缴付之各项费用除提出异议或申诉者外,如逾期未缴纳,经甲方限期催缴,逾期仍未缴纳者,视为乙方自行终止租用,甲方得径行终止提供本服务。

第三十五条本契约如有变更或修正,于甲方以书面通知乙方后,视为契约之一部分。

第三十六条本契约之任何通知如须以书面为之者,应以亲自送交或邮寄方式寄至他方载于本契约之地址。

双方地址若有变更,应立即通知他方,否则对他方不生效力。

第三十七条甲方如欲暂停或终止全部或一部之营业时,应于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六个月报请交通部核准,并于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三个月通知乙方,请乙方至甲方处办理终止租用之手续,如有溢缴费用,甲方无息退还之。

第三十八条甲方如经主管机关撤销特许执照时,本契约即失其效力。甲方应于收受主管机关撤销特许执照之正式书面通知日起七日内刊登新闻纸公告,并请乙方于二个月内至甲方处办理无息退还其溢缴费用或缴纳其应缴费用之手续。

第七章申诉服务

第三十九条乙方如不满意甲方提供之服务,除可拨甲方之服务专线外,亦可至甲方服务中心请求处理,甲方将视实际情形依相关法令规定办理。甲方服务专线: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条视讯会议设备由设备厂商提供乙方相关服务。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因本契约条款涉讼时,系争金额如超过民事诉讼法规定之小额诉讼金额者,双方合意以___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四十二条本契约条款如有未尽事宜,乙方同意遵守相关法令及甲方营业规章之规定办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权代表(签字)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会议费合同 篇9

会议咨询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之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为 甲方会议

提供顾问咨询服务,就该会议服务事宜进行合作,经协商达成如下约定:

一、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针对____ __会议(或事宜)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甲方负责对该会议进行整体策划和运作,负责会议咨询、产品宣传、市场推广等。

2、甲方负责对该会议进行相关服务工作,接受乙方的指导和监督。在提供服务时,不得从事有损乙方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

3、当会议在进行中出现问题,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协调处理。

二、服务期间(会议完成期限)及收费

1.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 2.本项服务的收费标准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大写:),甲方于签约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甲方应以转帐方式支付至以下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乙方帐号:

开户名称:

公司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地址:

三、甲方乙方的基本义务

(一) 甲方的基本义务

1.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

3.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

4.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应与国家现行法律规定相冲突。

(二) 乙方的基本义务

1.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意见建议。

4.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生效、违约处理及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及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时,则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3.本协议提前终止,并不影响双方在本协议终止之前已经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4.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会议费合同 篇10

编号:

主办方(甲方): 承办方(乙方):

本次会议的主办方(下称甲方)与承办方(下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通过相关法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后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信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进行会议服务的内容如下:

1、 会议名称:《“驾驭时代,快捷商机”客户推广会》 2、 参加人数:预定200人

第二条 会议服务时间、地点及服务要求:

1、会议时间:从 20xx年11月8日13时30分始至20xx年11月8 日16时30 分止。 2、会议地点:上海市汶水东路670号105室 3、服务要求:

(1)会议的各项服务要求以附件提供的具体内容为准(详见附件1)。 (2)附加条款:无 第三条 会议服务结算方式:

1、合同金额:人民币 69492元(陆万玖仟肆佰玖拾贰元整)。

2、在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完成会议服务且服务无争议后,将发票交由甲方签字盖章后,甲方按实际发生额及时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 双方约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发生不可抗力(如火灾、洪水、爆炸等); 2、 本合同与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 第五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时间在乙方召开会议,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同时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

2、 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时间在乙方召开会议,乙方承担违约

责任,同时支付给甲方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3、 其它约定:无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当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调解解决。协商 调解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会议主办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任何内容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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